
在古代文人中,袁枚是富得流油的一位,他的經(jīng)濟收入來源,很重要一條是潤筆費。
他名氣大,文筆好,不少高官富翁都請他題跋作序、寫墓志銘,常常一文千金,揚州一安姓巨富刻了一部書,竟以兩千金的高價請袁枚題跋。
中國人講究立德、立言、立行,有點地位的人,對墓志銘特別看重,故潤格也特別高。
讀小莽蒼蒼齋藏清代學者書札,發(fā)現(xiàn)其中袁枚致汪大榀的幾通手札,都談到為汪大榀父親寫墓志銘之事,頗有意思。
感到袁枚寫墓志銘,果然名不虛傳,有自己的性格特征。
一是認真負責,一絲不茍。
拿了人家的重酬,自然要拿出令主顧滿意、也令自己滿意的文字來。因而,他并不急躁,一次次讓汪大榀提供、補充材料:“尊公在日,極愛仆之四六,擬撰此體,以質九原。
但五十以后之蹤跡,俱在詩中,可考而知,五十以前之閱歷,及汪氏宗系,及原籍某所,俱須開示寄我,以便我管。”在另一信中又說:“墓志所以未敢寄上者,緣其中有不得不問之事,特差家人渡江,將應問數(shù)條開列于右,求即賜復。”
二是盡量避免“浮辭”,盡量做到切合實際。
汪大榀肯定提出要求請他“筆下留情”,對“愛游山水”、“做過幕僚”等幾件事情掩飾一下。他很坦率地在信中說:“第鄙意史貴直筆,倘盡沒其實而徒加以浮辭,則恐見譏于達者。境之順逆,雖大圣賢所不諱也。既承雅諭諄諄,或稍參活筆可耳。”話說得婉轉而客氣,但態(tài)度是堅決的,以致汪大榀再次提出要求后,他依然不為所動,力陳己見:“前月使者來,命改尊公墓志,弟因患秋痢,以致報命稍遲,深為歉仄。今力疾握筆,將世系補敘其中,并將愛游武昌山水之故,如世臺所囑而委婉言之,唯就黃觀察聘往一事,再四思之,萬難掩卻。
古之韓昌黎、溫侍御皆幕中人也,似亦無傷于高士,而況尊公詩集中如《呰窳庵》諸篇,皆自敘其在署中光景甚詳,絲毫無諱,此時黃公尚存,握管者又何必反為之掩耳盜鈴耶?”
三是收潤資也決不手軟。
汪大榀請他動筆前,肯定已經(jīng)付了不菲的潤資,袁枚在第一封信里也提到“蒙惠多珍”,并客氣了一番:“一生至好,而區(qū)區(qū)墓志一篇,乃必以世俗金幣相嬲耶?愧不能為尊公作功德施之佛廟,奈何!奈何!”“嬲”是糾纏、攪擾的意思,似乎袁枚本不愿收錢,是對方硬送上門來添攪擾、添麻煩似的。
事實上如何呢?袁枚的一封信中露出了“馬腳”:“漢玉二件存尊處,希得一總出脫為佳。倘有托售書畫數(shù)種,容當續(xù)寄。”在為對方撰寫墓志銘之際,托對方出售漢玉、出售書畫,不管主觀動機如何,難免會引發(fā)人們的種種聯(lián)想。
當然,收潤資多少,于他人無涉,完全是當事人雙方的事情。我感興趣的倒是袁枚對落筆為文的態(tài)度,即使拿了別人的不菲錢財,也絕不按照對方的意思無原則地敷衍成文,而是有自己的原則立場,不改寫的就不改寫,不能掩飾的就不掩飾。這一點,很值得當今的書畫評論家們學習借鑒。
當今的書畫家們請評論家撰寫評論,有時也有付潤的做法,這或許已成“慣例”,問題在于,有的“紅包評論”很不靠譜,胡吹一通,令人詬病。其實,這樣做,對評論者、被評論者的聲譽都無好處。
評論家應該有自己的“底線”.袁枚的成功之處,在于較好地把握了一個“度”.
據(jù)《北京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