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6月8日,蘭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今年我市應季自產自銷瓜果臨時攤點設置管理情況。今年,主城四區共設置瓜果臨時攤點359處、1896個點位,其中,城關區138處、606個點位,七里河區78處、506個點位,安寧區29處、471個點位,西固區114處、313個點位。
設置區域為居民小區和背街小巷
6月15日至10月15日,戶籍屬蘭州市(含五區三縣)的應季瓜果自產自銷農戶,可按照相關規定在指定場所進行自產瓜果銷售。攤點設置按照“先入居民小區、后進背街小巷”的原則,在不影響交通、不影響市容、方便市民生活的前提下,統一規劃定點、統一設置標準、統一規范管理。設置區域為城區主次干道以外的居民小區和背街小巷。
市城管委副主任王留記介紹,每年5月10日至30日,市城管委會會同市公安交警部門,對主城區擬設置的瓜果臨時銷售攤點的具體點位進行現場審核確認。經審核確認后,由市交警部門備案。隨后,各轄區城管部門核發完成統一制式的應季自產自銷瓜果臨時攤點證。6月15日,農戶按照要求全面上市銷售。
需執行“兩包四必三禁”標準要求
我市的瓜果臨時銷售攤點須落實“一車一證”、“人、證、位”相符、銷售地點登記備案制度,執行“兩包四必三禁”標準要求。“兩包”是包衛生、包秩序;“四必”是必須亮證銷售、必須在登記的地點銷售、必須按照統一的標準擺放整齊、必須配備垃圾桶及清潔工具;“三禁”是嚴禁擺放雜物、嚴禁亂扔垃圾、嚴禁搭售非農產品。
各轄區城管局將負責對應季自產自銷臨時瓜果攤點的日常管理,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針對攤點的臨時性、易流動性,不斷查找管理的薄弱點,改進工作方法。同時,堅決杜絕規劃點位之外私自擺攤設點、隨意轉讓、轉借攤點證等現象。對不落實設置標準要求、不服從管理、屢勸不改的瓜果農戶予以清退。
攤點將實現“小程序大管理”
發布會上介紹,市城管委將不斷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定期會同交警、市場監管、街道、社區等單位聯合開展檢查工作,制止違規行為,清理影響交通秩序、市容秩序、環境衛生的違規攤點。
王留記介紹,去年以來,受疫情影響,我市安寧、皋蘭等區縣外出務工人員減少,務農人口增加,瓜果產量明顯增長。為解決銷售難題,市城管委采取放寬設置區域、放寬設置時間、放寬銷售范圍“三放寬”措施。同時,積極探索并主導開發了“蘭州市瓜果攤點監管小程序”,開通了攤主信息、市民監督、執法督查等功能。“下一步,市城管委將繼續升級改造小程序,將早餐攤點、占道攤點等都納入小程序管理,實現‘小程序大管理’。”
■辦證流程
本市(五區三縣)應季自產自銷瓜果農戶,向準備進入的背街小巷或小區門口的轄區執法中隊申請攤位,申請時提供所在地鄉鎮政府、村委會證明、本人身份證以及擬銷售瓜果品種和數量,轄區中隊對申請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農戶,將其證明材料提交轄區城管局復審,經復審合格者由轄區中隊核發臨時銷售攤位證。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趙文瑞
(責任編輯:蘇玉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