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即日起重拳整治酒駕醉駕
查處的醉駕行為將實行“五個一律”
大西北網訊 近期,全省范圍內因酒駕、醉駕導致連續發生惡性交通事故,為有效遏制事故發生,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總體平穩,甘肅省公安廳決定自2018年1月1日至4月10日在全省開展集中整治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百日行動。
重點查城市小型客車、農村面包車、摩托車
據了解,此次集中整治,將以餐飲娛樂場所周邊道路,涉酒事故易發、多發點段以及城郊接合部國省道路和農村縣鄉道路、重要村鎮和集市周邊道路為重點路段,以周末、節假日和午后、夜間等為重點時段,以城市小型客車,農村面包車、摩托車為重點車輛,結合超速、超員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整治,嚴查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
公安交管部門將挑選業務精、能力強、經驗豐富的民警,采取錯時執勤、晝夜巡查、定點蹲守、分散設卡以及異地用警、交叉執法等組織方式,在保持城市整治力度不減的基礎上,加強城郊接合部國省道路和農村地區的酒駕醉駕整治力度。發揮農村“兩站一室三員”的作用,充分依托在重要路段、村口設立的勸導站,及時勸阻、舉報酒駕醉駕行為,集中整治期間實現所有鄉鎮執法全覆蓋。
查出醉駕行為一律吊銷駕證
集中整治期間,查處的醉駕行為實行“五個一律”:一律立案查處,一律刑事拘留,一律公開曝光,一律頂格處罰,一律吊銷駕證。對于職業駕駛人酒駕醉駕的,將通報所在單位和企業,建議調整工作崗位。同一運輸企業連續出現兩次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的,將通報提請當地安全生產委員會,并建議對企業安全生產實行“一票否決”,推動企業落實駕駛人教育監督主體責任。
嚴格實行查處現場宣讀、報告制度,對當事人實施呼氣酒精含量測試后,民警將當場向當事人宣讀檢驗結果,并使用執法記錄儀記錄宣讀過程和酒精檢測儀顯示數據,對需要檢驗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的,當場提取血樣、當場登記封裝,快速送檢、快速鑒定。
將酒駕醉駕行為與個人信用掛鉤
進一步推進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與個人信用掛鉤,實施聯動懲戒;將嚴禁酒駕作為駕校學習、滿分培訓、審驗教育及考試的重點內容;組織餐飲娛樂行業協會,向轄區飯店、賓館、酒吧、娛樂等涉酒場所發送倡議書;大力宣傳《甘肅省有獎舉報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通告》,兌現獎勵機制,將嚴禁酒駕作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長期主題,使違法者“不敢違、不能違、不想違”,從源頭上預防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