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3月26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聽取了省人大常委會關于組織部分全國和省人大代表視察蘭州等12個市酒駕醉駕查處工作情況的報告。據了解,這次視察是人大履行憲法賦予的監督職能,選擇“小切口”,督促解決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是司法監督方式的一次有益創新。報告顯示,各地查處酒駕醉駕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報告指出,去年9月至12月,省人大常委會組織部分全國和省人大代表,對蘭州、嘉峪關、金昌、酒泉、張掖、武威、白銀、天水、平涼、慶陽、定西、隴南12個市及所轄22個縣(區)查處酒駕醉駕工作情況進行了視察。通過視察,代表們認為,2011年“醉駕入刑”以來,蘭州等12個市認真執行相關規定,依法打擊查處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報告同時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其中包括,公檢法三機關要分工負責,互相配合,相互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各級政府要創新宣傳方式,使廣大駕駛人深刻認識酒駕醉駕行為的嚴重危害,切實增強抵制酒駕醉駕的自覺性;要積極推動社會各界廣泛參與預防酒駕醉駕工作,建立健全相應的考核獎懲機制,共同遏制酒駕醉駕行為的發生等。蘭州晚報全媒體記者田玥實習生丁玉鳳桑倩倩
(責任編輯:蘇玉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