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布
2017蘭州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時間定了
具體為:9月21日-12月27日逾期將不予辦理
大西北網訊 10月10日,蘭州晨報記者從蘭州市社保局獲悉,備受市民關注的2017年蘭州市城鎮居民醫保費個人繳費時間敲定:9月21日-12月27日。目前居民醫保費收繳工作業已正式展開,逾期將不予辦理,請城鎮居民抓緊時間按要求繳費。
據了解,2017年蘭州市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標準為:普通居民、學齡前兒童(含新生兒)從去年的150元/人調整到180元/人,學生從80元/人調整到100元/人,重點救助對象個人繳費標準50元/人不變。屬于由蘭州市民政局統一提供名單中的2017年下半年城鎮居民中的低保對象、特困救助供養人員的醫保費,由民政部門進行全額或部分資助,其中一、二類保障對象和特困救助供養人員個人繳費部分由民政部門全額資助;三、四類保障對象只繳納50%個人繳費,民政部門資助50%。
繳費時,屬于繳費范圍內的繳費參保人員,應到參保所在地的蘭州農商銀行、縣信用社營業點柜臺繳費;低保對象中的三、四類人員和新生兒繳費前,應到社區先做繳費核定,然后憑核定單就近到銀行繳費;其他人員可以直接到本縣區任何一個社區pos機刷卡繳費(刷卡費由社保局承擔)或到銀行繳費。繳費后,不再給社區返還繳費票據。
(責任編輯:蘇玉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