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全省統一實行城鄉居民醫保
各級醫改辦制定的本統籌地區醫保支付政策3月31日前配置到位
大西北網訊 2017年12月29日,甘肅省醫改辦、省衛生計生委、省人社廳下發《通知》,明確要求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2017年12月31日,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整合過渡期全面結束,自2018年1月1日起,全省統一實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通知》明確,切實保障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得到落實,保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報銷工作有序進行。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管理、業務經辦和省內異地就醫聯網即時結報、跨省異地就醫聯網即時結報工作由人社部門負責。衛生計生部門不再承擔農村居民基本醫?;鸸芾?、業務經辦和參?;颊弋惖鼐歪t聯網即時結報工作。各級醫改辦要制定本統籌地區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支付政策,并督促落實,于2018年3月31日前在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管理平臺配置到位。未完成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的地區,1個月內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將追究相關責任。
人社部門、衛生計生部門、民政部門等要及時溝通信息化建設情況,建立信息化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確保新建成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信息系統、城鄉居民醫療醫保監管信息系統、民政救助信息系統、大病保險信息系統等及時對接聯通,鞏固原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民政救助“一站式”即時結報服務工作成果,最大限度地為參?;颊咛峁┛旖莘?。
《通知》明確,嚴格落實相關部門責任。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充分利用城鄉居民醫療醫保監管信息平臺優勢,加強對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醫療行為的智能審核和監控,落實千分制考核制度。各級人社部門負責城鄉居民醫?;鸸芾砗蜆I務經辦工作,要加強基金統一管理,管好用好基本醫保資金,落實好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支付政策和基本醫保資金預付制度,防止騙保套保事件發生。要加大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對整改工作落實不到位或存在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行為的,要會同當地紀檢部門,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實。
(責任編輯:蘇玉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