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甘肅省天水城市動物園總經理呂某因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近日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3000元。
呂某經營動物園多年。2016年11月,他考慮到動物園內動物“老齡化”比較嚴重,便聯系河南省新野縣的養猴人張某購買獼猴。收到付款后,張某將兩只獼猴于11月5日交由當地一輛從河南省南陽市發往青海省西寧市的長途客運大巴車負責托運。途中,大巴車遇到陜西警方檢查,兩只獼猴被查獲,警方立案偵查。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認這兩只動物是獼猴,屬于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秦州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呂某違反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規,以飼養或營利為目的,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獼猴,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因呂某自愿認罪,有悔罪表現,故依法判處呂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3000元。養猴人張某已被另案處理。(完)
(責任編輯:蘇玉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