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2015年12月6日,柳女士在逛超市時遇到一位自稱是“伊美娜”美容院的女店員,邀請柳女士進店免費體驗。進店后,美容師立即安排給柳女士做免費面部護理和頸部按摩,并在此過程中推銷美容卡。近4個小時軟磨硬泡柳女士,最終柳女士辦理了一張價值4800元的美容卡。可當柳女士要求美容院簽訂合同、出具收據或者發票時,店內工作人員告知店內財務已扎賬,讓她明天再來。第二天,柳女士再次到美容院,要求開具發票。但又被告知財務正在忙其他事。
隨后的幾天里,柳女士覺得按摩后身體不太舒服,便想退掉從未使用過的美容卡。可當她提出退卡要求后,美容院工作人員告知柳女士,按照公司規定,退卡可以,但要她自己承擔45%的違約金。柳女士認為美容院的規定太不合理,要求店內給個說法,但一直被店內工作人員以“負責人不在蘭州”推脫。
1月29日中午,記者來到了位于火車站西路仁恒國際負一樓的“伊美娜”女子SAP美容養生會所了解情況,但被店員告知負責人不在無法告知相關情況。隨后,記者電話咨詢了該美容院一位杜姓負責人。當記者詢問,為什么美容院不出具發票、收據,也不和客戶簽訂合同時,杜姓負責人解釋柳女士每次來財務都下班了。當記者提出辦卡后始終沒有簽訂合同,辦卡時也并未告知公司對退卡客戶還有此規定,便要求顧客承擔違約金是否合理時,該負責人在回答了“這是公司的規定”后便掛掉電話。
(責任編輯:張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