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一輛重型廂罐式貨車上,竟然裝載約3噸危險化學品。昨日凌晨,東崗交警大隊組織民警在轄區內開展運輸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蘭州市南山路三角花園檢查點。
執勤民警發現一輛牌號為甘A31243的重型罐式貨車有運輸化學品,即示意該車司機靠邊停車檢查 民警通過核查范某出示的駕駛證、車輛行駛證信息,發現該車存在違法未處理情況。經查,該車駕駛員范某承認該承運車輛未辦理相關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證件,車上也并無安裝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設備。
執勤民警發現一輛牌號為甘A31243的重型罐式貨車有運輸化學品,即示意該車司機靠邊停車檢查 民警通過核查范某出示的駕駛證、車輛行駛證信息,發現該車存在違法未處理情況。經查,該車駕駛員范某承認該承運車輛未辦理相關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證件,車上也并無安裝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設備。
通過東崗交警大隊及時以書面文件向蘭州交警支隊上報,交警部門與交管部門的聯系,“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超過運輸車輛的核定載質量裝載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安全技術條件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車輛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未經公安機關批準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的;未取得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通過道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