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家巷連鋁小區6月19日舉行首次業主大會——
6月19日下午3時,在位于靜寧路的連城鋁業家屬院里,連城鋁業業主大會籌備組在這里組織召開了連鋁小區首屆業主大會第一次會議,籌備小組組長、暢家巷社區書記就《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 等有關條文、關鍵詞等進行了解釋說明,并請廣大業主審議,希望到會的業主們本著對自己負責,對大家共同的未來美好而有秩序的生活環境負責的態度,推選出5位熱愛公益事業,道德品質好,責任心強,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協調能力,具有完全地民事行為能力的業主委員會委員。大會審議結束后,業主大會按選舉相關程序投票選舉出5名業委會成員。至此,連鋁小區業主委員會正式成立。
幾經周折連鋁小區業委會成立
據介紹,連鋁小區是暢家巷社區最早的高層住宅樓,于1994年建成,總建筑面積達25000平方米。小區內包括一個單元樓共計144戶住戶,共有居民438人,居民幾乎全部是蘭州連城鋁廠職工。在2013年前,連鋁小區物業服務一直由單位管理,近年來隨著房地產業的迅速發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小區管理開始由傳統的房管體制向市場化的物業管理體制轉軌。為了規范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2013年底,連城小區建設單位聘請城關物業來管理小區,但因服務、停車費用高等問題,多數業主要求更換物業管理公司。2014年5月23日,經小區51戶住戶簽名申請成立業主委員會,暢家巷社區收到申請后,指導籌備小組擬好《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并在小區內明顯位置張貼公布,征求業主意見。
常言道,物業公司和業主就像是上輩子的冤家,摩擦不斷。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矛盾該如何化解?其實,近幾年來蘭州市一些小區社區探索物管新模式,也有很多小區創立了物業管理聯席會,通過及時溝通、坦誠相待,達到了“小事不出小區,大事不出社區”的管理服務效果。“物業公司與業主的糾紛說到底,利益是核心。比如,小區內收取了停車費,費用是不是應當全部返還給業主?”一位小區業主舉例說,小區公用部分屬于全體業主,若是因外來人員停車收取了費用,理論上應當屬于業主。但物業公司認為,自己雇傭了保安,應當收取部分管理費。“時間長了,我感到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需要一個對話平臺,很多事情根本沒必要告到法庭,只要事先做好工作,其實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成立業委會 化解物管與業主間矛盾
然而,現實的狀況是,在觀念上很多業主仍然沒有意識到業主委員會的作用,對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態度也不積極。還有很多業主聯系不上,即使聯系上了,有些人以各種理由推脫,參與業主委員會成立的積極性不高。至于一些房子用來出租或者沒有入住的業主則認為,業主委員會和自己基本沒有關系。但事實上,如果沒有1/2以上的業主投票權,業主委員會將是無法成立的。二業主委員會的成立與否直接影響著物管質量和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成立業主委員會對于業主來說,除了能夠在維權的過程中,集合個人力量為集體力量外,更大的好處在于能夠自己管理自己的物業,而這是很多業主沒有意識到的。”城關區物管辦相關負責人如是說。
城關區房管局相關負責人則表示,物業管理企業由業主聘請,充分實現了市場競爭。“城關區房產局將大力培育和規范物管企業和業主這兩個市場主體,街鎮社區也將直接參與和指導轄區內住宅區(大廈)業主大會籌備、召開、選舉工作,并對其活動進行監督、指導和協調。由此,當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出現矛盾,影響到正常生活秩序時,街鎮將出面組織社區、派出所、物業企業和業主委員會進行協調。物管企業與業主間的矛盾也將迎刃而解。” (更多內容請點擊大西北網http://www.ofpiit.com/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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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大會成立流程及業主委員會職責: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已交付使用人的物業房屋建筑面積達到50%以上,或者達到30%以上,但首個房屋單元出售并實際交付使用已滿兩年以上的,可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物業小區,有意向自發組建成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業主,可向小區所在地街道物管辦提出書面申請,街道物管辦收到申請60日內,指導成立小區業主大會籌備組,并擔任籌備組組長。籌備組籌備完成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推選辦法,確定候選人,起草《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業主規則》,按照《選舉法》規定,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小區首屆業主委員會。
業主大會作出的一般決定,實行簡單多數表決原則,必須經與會業主所持投票權1/2以上通過。業主大會作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選聘或解聘物業服務企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與續籌方案的決定,實行特別多數表決原則,必須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通過。
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具體負責執行業主大會的決議和決定。業委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人以上單數組成,具體人數由業主大會確定。業委會應當自選舉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召開首次會議,推選業委會主任和副主任。并在30日內向物業所在地的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辦理備案手續。
業主委員會的職責包括:執行業主大會決定和決議;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督促業主繳納物業服務費和其他費用;組織和監督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和使用;調解業主之間因物業使用維護和管理產生的糾紛;監督業主規約的實施及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