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7月18日訊 為了進一步規范公務車輛的管理使用,城關區紀委下發了《關于重申嚴禁公車私用的通知》,嚴禁全區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領導干部公車私用。
城關區《關于重申嚴禁公車私用的通知》中明確規定,凡用公車學習駕駛技術的,以頂風違紀予以嚴肅處理;凡違反規定私駕公車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本人要承擔經濟和事故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出現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領導干部違規私駕公車現象的,要追究單位主要領導責任;對單位主要領導違規私駕公車的,除了按規定處理外,還要向上級黨委、政府作出書面檢討;對于出現違規公車私用的單位和個人,在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和干部考核中不予評優。
與此同時,要求全區各單位認真落實好“六個嚴禁”,即:嚴禁公車非工作時間在外停放;嚴禁動用公車參與正常公務以外的旅游、宴請等吃喝玩樂活動;嚴禁公車參與婚喪嫁娶以及接送子女上學等事宜;嚴禁領導干部駕駛公車和超標準配備車輛;嚴禁向下屬單位、企業、轄區單位和項目建設單位等借用車輛;嚴禁車輛駕駛人員跑黑車和私自將公車交予單位領導及其他人員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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