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經費管理明確福利標準
詳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工會向每位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全年不超過1500元,但不得發放現金、購物卡、代金券等。
■可用會費組織全體會員觀看電影、文藝演出和體育比賽,開展春游、秋游活動,但不得組織到有關部門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搞活動。
■醫療救助標準一般每人每年不超過醫療費個人自付部分;日常生活救助標準一般每戶每年不得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年度總和。
■在高溫、寒冷和嚴重霧霾等情況下,工會可購買防暑降溫、防寒保暖、防霧霾用品以及食品飲料等,標準為每人每次不超過100元。
“為更好地維護全區420多萬職工群眾的利益,讓廣大職工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我們制定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1月10日,自治區總工會財務部部長張勁松說。
今年1月1日起,內容更細化、操作性更強的《細則》正式實施。《細則》的內容有哪些?包括哪些具體規定?記者就此對張勁松進行了采訪。
■逢年過節可發福利
《細則》明確,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每年向每位會員發放不超過1500元的節日慰問品。
這些節日即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古爾邦節、肉孜節。
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粽子、月餅、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洗護用品等。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采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但不得發放現金、購物卡、代金券等。
■經費支出有規可循
《細則》明確,職工集體福利支出可以用于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和會員生日、婚喪嫁娶、退休離崗的慰問支出等。
工會會員生日慰問可以發放生日蛋糕等實物慰問品,也可以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人均標準不超過300元;工會會員符合法律政策結婚、生育時,基層工會可以給予不超過500元的慰問品;工會會員生病住院,基層工會可統籌相關部門和人員集中看望一次,慰問金或慰問品總額每次一般不超過300元;工會會員退休離崗,基層工會可組織座談會等方式歡送,座談會可購買適當的干鮮水果等食品,可為本人發放不超過1000元的紀念品。
■精神鼓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
《細則》明確,對職工教育優秀學員的獎勵,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獎勵金一般每人不超過300元,獎勵人數比例一般不超過參加人數的20%。
舉辦大型群眾性職工文體活動確需設置獎項的,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獎勵范圍不得超過參與人數的三分之二。其中,個人項目獎品(獎金)標準一般每人不超過800元,團體項目獎品(獎金)標準一般每人不超過500元。不設置獎項的,可為參加人員每人發放不超過100元的紀念品。
《細則》還明確,基層工會可用會費組織全體會員觀看電影、文藝演出和體育比賽,開展春游、秋游活動,為會員購買當地公園年票等。組織春游、秋游活動應當日往返,可委托專業機構承辦,可安排工作餐,開支交通費,但不得組織到有關部門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搞活動。
■慰問幫扶困難職工和一線職工
《細則》規定,要對困難職工設立幫扶費和送溫暖費。工會會員本人及家庭因疾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學等原因致困時,基層工會應給予幫扶、救助和慰問。其中,醫療救助標準一般每人每年不超過醫療費個人自付部分;日常生活救助標準一般每戶每年不得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年度總和;助學標準一般每生每年不超過十個月基本生活費用總和(原則上不超過5000元)。
在高溫、寒冷和嚴重霧霾等情況下,基層工會可開展對一線職工的慰問活動,購買防暑降溫、防寒保暖、防霧霾用品以及食品飲料等。標準為每人每次不超過100元。
基層工會應對參加“訪惠聚”駐村工作和深度扶貧工作的本單位干部職工和家庭進行走訪慰問,每人每次一般不超過300元的慰問金或慰問品。
■加強服務職工設施建設
《細則》明確指出,基層工會應結合實際,加強工會服務站、職工之家、職工心理輔導室、創新工作室、女職工休息哺乳室、職工書屋以及體育健身場所等服務職工設施建設。加大法律服務、技能競賽、困難幫扶、母嬰關愛、子女假期托管等品牌服務項目投入力度。多組織開展勞動競賽、技能競賽、技術革新、發明創造、崗位練兵等活動,并進行適當獎勵。一般獎勵金額每人不超過1000元。
“全區各基層工會要堅持工會經費取之于職工、用之于職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張勁松說,為保證《細則》順利實施,自治區總工會決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將基層工會經費的留成比例由過去的50%提高到60%,進一步增強基層工會為職工服務的能力。(米日古力·納斯爾)
(責任編輯:蘇玉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