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禁鳴首日183人被批評教育
15日起烏魯木齊市禁鳴區域打喇叭將處以50元罰款
大西北網訊 7月1日,是烏魯木齊市中心城區禁止鳴喇叭規定實施的第一天,當天交警對183名鳴喇叭的駕駛員進行了批評教育。
昨日,記者從烏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這一舉措不但能有效控制和降低市區交通噪聲污染,確保交通噪聲達到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標準,也能夠為擁有近80萬輛機動車的首府創造更好的道路安全環境。

7月1日,在東外環紅山路路口處,自東向西方向的路邊,一塊提示區域禁止鳴笛的警示牌懸掛在路邊。亞心網首席記者張萬德攝
圍合區域周邊設61塊標志牌
6月24日,烏魯木齊市政府發出《關于烏魯木齊市部分區域(路段)禁止機動車鳴喇叭的通告》,7月1日起,烏魯木齊市外環路圍合區域內(含外環路高架橋下道路)及設置有禁止鳴喇叭標志的路段禁止鳴喇叭。
“這個圍合區域東西范圍分別是東、西外環,南邊到廣匯橋,北邊到蘇州路立交橋,包括橋下的道路。”昨日,交警支隊交通科副科長王毅鵬介紹,外環以外也有部分路段不允許鳴喇叭,比如學校周邊、居民區密集的路段等等。目前交警部門已經在58個路口、路段、上下匝道上設置了61塊禁止鳴喇叭的標志。
7月1日上午11時30分許,西外環徽商飯店路口由于南向東的右轉車道上一輛車車速緩慢,一輛跟在后面的私家車一個勁兒地打喇叭催促,正在路口執勤的交警見狀立即上前對駕駛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將禁止鳴喇叭的規定告知這名駕駛員。這名駕駛員也一個勁兒點頭:“我已經聽說了以后不讓隨便打喇叭,剛才一時著急,忘了,以后一定注意。”
記者了解到,當天中心城區交警對183名鳴喇叭的駕駛員進行了批評教育。
交警:超車可采用閃燈等方式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7月1日至7月14日為宣傳教育期,7月15日起交警部門將依法對禁止鳴喇叭區域的違法車輛依法進行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罰款50元。
“個別駕駛員錯誤認為禁止鳴喇叭的區域不能長時間按喇叭,但是按一兩下是沒問題的。”交警部門提示廣大駕駛員,禁止鳴笛區域絕對不允許打喇叭,如超車過程中駕駛員可以采取閃燈等方式示意,而市區內行駛也對駕駛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要隨意變更車道、不要隨意駛入人行道避免對其他車輛和行人造成影響。
當天記者也在首府街頭展開了隨機采訪,在采訪過程中不少市民都表示期待新規的實施,絕大多數駕駛員表示自己不愛打喇叭,只有個別司機擔憂不打喇叭無法提示一些違法的車輛和行人。
對于個別司機的擔憂,交警部門也表示,處罰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培養首府駕駛員文明行車的習慣,違法行為少了、急躁情緒少了,中心城區也就自然不需要“打喇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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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鳴笛狂人”最煩人
7月1日,記者對交警、駕駛員和路人進行了采訪,采訪過程中大家普遍認為首府中心城區有三類“鳴笛狂人”。
第一類就是車流量較大的路段排隊或者等紅燈的過程中,打喇叭催促前車的駕駛員。
“這是我們在路上執勤時最經常遇到的,比如綠燈亮起前車沒有起步,后面的車輛就紛紛打喇叭開始催促。有時候一些駕駛員也用打喇叭來表示自己的情緒,比如被插隊了,后車就會打喇叭表示不滿,而這樣的鳴喇叭也是最容易引發‘路怒’情緒的。”交警部門介紹說。
而駕駛員們最反感的則是車輛在快速路上超車時打喇叭。私家車車主黃女士告訴記者:“因為我學了駕照沒多久,在河灘快速路上開車的時候基本上都是在60碼左右,一些老司機可能速度在80碼甚至更快,我一般都走中間車道,就這樣不少司機還在后面打喇叭催促我,我就特別慌。”
除此之外,采訪過程中路人反映最多的就是營運車輛打喇叭,比如出租車、烏昌大巴等車輛,經常人站在路邊的時候就會打喇叭示意:“上不上車?”
(責任編輯: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