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在寧臥莊賓館舉行的蘭州市“金城·惠醫保”普惠醫療保險項目媒體溝通會上,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解讀了《蘭州市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記者了解到,我市將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自2021年起逐年提高門診統籌封頂線。
逐年提高門診統籌封頂線
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按照國家和省上的要求,落實職工和城鄉居民分類保障,基金分別建賬,分賬核算。在2025年底前,堅持逐步過渡原則,完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與待遇掛鉤機制。探索建立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將門診醫療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探索改革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自2021年起逐年提高門診統籌封頂線。
2022年底前醫療救助實行市級統籌
發揮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在做好醫療救助實行區縣級統籌的基礎上,規范醫療救助政策標準及財政專戶管理,2022年底前,醫療救助實行市級統籌,實現統籌層級和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級相一致。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貧長效機制,增強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逐步提高年度醫療救助限額。通過明確診療方案、規范轉診等措施,切實降低醫療成本,合理控制貧困群眾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比例,確保困難群眾住院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報銷后,政策范圍內的平均報銷比例不低于85%。
自2021年起退休人員享受醫保待遇不受用人單位繳費影響
建立動態調整籌資機制。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非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按國家和省上確定的標準,由個人繳費,政府給予補助。均衡個人、用人單位、政府三方籌資繳費責任,優化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結構。完善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方式。探索應對老齡化醫療負擔的多渠道籌資政策。在保障基金平穩運行前提下,順應社會發展需求,修訂和完善企業職工醫療保險有關待遇政策,自2021年起,退休人員享受醫保待遇不受用人單位繳費影響。
2021年試點啟動我市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繼續推行在總額預算管理下按病種、按項目、按床日付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借鑒醫保支付改革試點城市經驗,2021年確定符合條件、意愿明確的定點醫療機構,試點啟動我市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通過“數據分析、模擬測試、實施運行”三個階段,2025年之前推動全市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啟動實施。2021年開始,將符合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日間手術和明確診療規范的日間治療納入按病種付費范圍。
2022年在鄉鎮(街道)配備醫保專干
強化經辦機構建設。2021年底前,構建全市統一的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體系,持續推進經辦服務水平全面提升。2022年底前,進一步加強醫保經辦工作力量,大力推進醫保服務下沉,在鄉鎮(街道)配備醫保專干、村(社區)設立醫保辦理點,充分發揮基層醫保服務作用,實現基本醫療保障服務市、區縣、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全覆蓋。
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
全面推行基金監管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規范醫保基金監管權限、程序、處理處罰標準等,優化醫保基金退回追回流程。深入開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欺詐騙保情節嚴重的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探索實施跨部門協同監管,對經醫療保障部門查實、欺詐騙保情節特別嚴重的定點醫藥機構,由衛健、市場、民政等部門依法作出停業整頓、吊銷執業(經營)資格、撤銷登記、從業限制等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