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日前接到家住蘭州市城關區森地國際的石先生反映,說自家住宅小區地下停車場收費過高,已遠遠超出蘭州市規定收費標準。
石先生向記者展示2017年蘭州市出臺的《蘭州市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其中附件6《蘭州市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提到在普通車庫、規劃的地下停車位等處停放9座以下小型汽車,業主包月收費標準最高不超過360元。而該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將費用調至600元。
石先生反映,小區的停車費曾一度高達900元。2020年他曾因此起訴物業管理公司。記者看到,在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書里提到“物業公司自2017年10月1日起按照每月600元或900元向石某某收取停車費沒有依據……應退還停車費1977元。”
據了解,物業管理公司退還多收金額后,12月30日又將包月收費標準恢復到600元。住宅小區停車費居高不下亂象層出不窮,到底如何管理,《標準》怎樣實施,相關部門又該如何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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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