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12月10日是蘭州市實施新的停車費收費標準的第一天。當日,蘭州晨報記者在市內部分停車場采訪發現,所有的停車場都能按照規定執行“停車30分鐘內不收費”的政策。司機們對“停車30分鐘內不收費”的政策交口稱贊。
1停車30分鐘內不收費政策出臺
11月25日,蘭州市發展改革委、蘭州市公安局、蘭州市財政局、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和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5局(委)聯合發出通知,對《蘭州市機動車停放服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款進行修改,主要內容為將原第七條中“車行道計時時段內以15分鐘為計時單位,持續停放不足15分鐘按15分鐘計算”修改為“道路臨時停車計時收費,車行道計時時段內以30分鐘為計時單位,持續停放不足30分鐘按30分鐘(含30分鐘)計算”,將原第十條第三款“各類停車設施(住宅區除外)停放時間不足15分鐘的車輛”修改為“各類停車設施停放時間不足30分鐘(含30分鐘)的車輛”。
這個通知規定,修改后的辦法自12月10日起執行。這一辦法的修訂出臺,意味著自執行之日起,在蘭州市內任何停車場停車不足30分鐘,駕駛員都不需要交費。
2市內停車場30分鐘內免費政策均執行到位
12月10日,記者隨機走訪了市內部分停車場,發現各停車場都不折不扣地執行了蘭州市5局(委)出臺的新的停車費收取規定。
瑞德摩爾停車場的收費員告訴記者,他們原先執行的收費辦法是停車不足15分鐘免費,超過15分鐘不滿1小時按1小時收費,收費標準為“4+3”,從12月10日起,他們開始執行停車不足30分鐘不收費的規定,停車費仍按照“4+3”的標準執行。
在毗鄰張掖路步行街的通渭路路邊停車場,收費員告訴記者,他們原先的收費標準是每停15分鐘收費3元,1個小時要收費12元,停車不足15分鐘按15分鐘計算。12月10日開始,按照新規要求,他們的停車計時時段變為30分鐘,實行每30分鐘收費3元,且停車不足30分鐘不收費。
該收費員告訴記者,12月10日零時一過,他們就更換了原先的停車收費告示牌,將新規在顯眼位置掛了出來,接受司機們的監督。
記者在白銀路一個停車場看到,該停車場的收費告示牌上免費停車時間仍是15分鐘,該停車場收費員解釋,他們從12月10日起已經執行停車30分鐘內免費的政策,只是新的收費告示牌還沒制作完,所以沒有更換。
通渭路停車場收費員告訴記者,實行30分鐘計時,30分鐘內不收費后,他們收入一次性下降了超過一半,新政實施前他們一個車位一小時能收12元,現在一個車位停滿一小時只能收6元,并且停車不足30分鐘的車占到了停車總數的近三分之一。這樣一來收入肯定要大幅下降。但是,“市上既然出臺了這個政策,我們就要不折不扣地執行。”該收費員說。
3司機們對新政策交口稱贊
對市內停車場停車不足30分鐘實行不收費的政策,所有司機都大加贊揚。一位在通渭路取車的司機告訴記者,由于工作關系,他經常在通渭路停車,然后到附近單位辦事,每次辦事時間都在20分鐘左右,原先每來一次都要交6元錢停車費,今天停車25分鐘,沒收一分錢。“這個政策很人性化。”該司機告訴記者。
記者采訪發現,蘭州市出臺的“停車30分鐘內不收費”政策,贏得了廣大市民的歡迎,市民們希望這樣的好政策能再多一點。蘭州晨報/掌上蘭州記者張秀蕓
(責任編輯:蘇玉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