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平時遇到訴訟案件,卻因家境困難請不起律師、付不起咨詢費怎么辦?新區法律機構可以為經濟困難群眾提供免費法律援助。
為提高法律援助公眾知曉率,加大對《法律援助條例》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改造提升法律援助服務水平,確保困難群眾獲得更加便捷規范的法律援助服務,蘭州新區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民事案件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因勞動關系請求經濟補償、賠償的;
8.涉及虐待、遺棄或者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
9.殘疾人、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請求人身損害賠償的;
10.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產品質量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刑事案件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符合以上條件的群眾可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材料,申請免費法律援助。也可撥打0931-2903169進行法律援助咨詢。
(責任編輯:蘇玉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