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實施農村四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3.76萬戶
每戶最少補助20000元
大西北網訊 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甘肅省農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堅實施方案(2018—2020年)》。《實施方案》提出,以“兩州一縣”和18個省定深度貧困縣為重點,實施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等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其中今年實施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3.76萬戶,同步完成其他農戶危房改造;2019年實施剩余的4類重點對象存量危房改造;2020年全面收尾。
《實施方案》明確,農村4類重點對象危房的具體改造方式為拆除重建、加固改造、政府統建和房屋置換,其建設標準將嚴格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相關標準,做到建筑面積適當、主要結構安全、基本功能健全。重建住房的建筑面積原則上1至3人戶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且1人戶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戶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戶不低于4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戶人均建筑面積不超過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
《實施方案》明確,4類重點對象認定和危房改造實施聯動管理,無安全住房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不得脫貧退出。對“有財政供養人員、購買商品房、有消費性汽車、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或私營企業主”的“四類人員”做甄別處理,原則上不得將其納入危房改造補助對象范圍。
■補助標準
《實施方案》明確,省級補助按照“兩州一縣”、省定深度貧困縣及其他縣區3個層面分別實行差異化補助標準。各地要按農戶貧困程度、改造方式等,制定分類補助標準,實行差異化補助。“兩州一縣”建檔立卡貧困戶戶均補助2.5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4萬元,財政扶貧專項資金1.1萬元。低保戶(含優撫對象及原國民黨抗戰老兵)、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戶均補助2.5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4萬元,省級財政資金1.1萬元。其他農戶由省級財政資金戶均補助1萬元。18個省定深度貧困縣建檔立卡貧困戶戶均補助2.2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4萬元,財政扶貧專項資金0.8萬元。低保戶(含優撫對象及原國民黨抗戰老兵)、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戶均補助2.2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4萬元,省級財政資金0.8萬元。其他農戶由省級財政資金戶均補助0.8萬元。其他縣市區建檔立卡貧困戶戶均補助2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4萬元,財政扶貧專項資金0.6萬元。低保戶(含優撫對象及原國民黨抗戰老兵)、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戶均補助2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4萬元,省級財政資金0.6萬元。其他農戶由省級財政資金戶均補助0.8萬元。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農戶,自愿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農村危房改造申請書》,并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和一折通復印材料及《農戶家庭住房基本情況登記表》。
(責任編輯:張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