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兩部門聯合規范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單車
禁止12歲學生租賃使用共享單車
大西北網訊 近一段時間,共享單車引發的諸多亂象嚴重影響了城區交通秩序,對此,交警、城管等多部門督促單車企業聯合進行了整治。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效果并不是很明顯。1月4日下午,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蘭州市教育局聯合對摩拜、ofo兩家單車企業進行第五次約談,再次督促兩家企業加強自身管理,監管亂停亂放的共享單車。交警部門明確表態,對于單車亂象引發的交通秩序問題,將堅決進行治理、清理,同時將聯合教育部門做好教育宣傳工作,避免寒假期間,中小學生因為騎行單車引發安全事故。
去年11月下旬,針對共享單車“亂象”,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交通委、城管委聯合約談了共享單車企業,要求其做好線下運維工作,增加巡邏頻率,將亂停放車輛集中有序擺放在停放區域,并建議企業加強源頭管理,通過宣傳、獎勵等機制引導文明騎行、停放。同時要求企業根據城市管理相關規定,科學合理設置投放位置和投放數量,對于冬季大量閑置的老舊、破損的單車進行回收,回收一部分已經投入使用的單車,減少對道路的占用率。
截至目前,雖然ofo和摩拜兩家企業進行了相應的整改,但效果不明顯,依然存在很多問題:共享單車扎堆亂停亂放現象依然大量存在,主要集中在城區政府部門門口、公交車站、醫院門口、學校門口等地,嚴重影響周邊交通秩序。尤其是公交車站附近亂停放,導致等車群眾被迫在機動車道上等待,造成極大安全隱患;不少學校門口周邊共享單車停放秩序混亂,尤其上下學期間,影響學生和家長出行,還導致不少未成年學生騎行,造成諸多安全隱患。此外,根據目前情況來看,依然有大量共享單車限制,無人整理及時回收,占用大量公共資源,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秩序和市容市貌。據統計,目前,交警部門已經清理了2900余輛因占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和單位門無序擺放的共享單車。
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徐剛表示,針對近期發生的多起中小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交通事故,加之寒假將至,為加強蘭州市共享單車交通管理,規范共享單車通行秩序,經蘭州市公安局與市教育局及在蘭共享企業研究、協商,現將有關管理工作聲明如下:公安交警部門、教育部門加強對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教育、引導,提高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市公安局將聯合市交通委、城管委加大對共享單車整治力度,在巡查中發現未成年人違規騎行將及時進行教育、勸導并扣留共享單車,同時將抄報教育部門及學校。公安交警部門進一步強化對未成年人違規騎行自行車違法行為的巡查整治,發現未成年人騎行時沖紅燈、逆行、違反規定進入機動車道內行駛、12周歲以下兒童上道路騎行等違法行為及時進行教育、勸導;發現家長騎行時將兒童放置在載物籃內、讓兒童站立在車前架等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駕駛人必須年滿12周歲。)教育部門通過班會、校訊通、微信群、家委會等平臺,組織提醒督促家長加強子女安全出行教育,禁止12歲學生租賃使用共享單車,同時利用值周檢查等方式對校園周邊未成年人違規騎行進行教育與勸導。教育部門加強對校園內、校門口未成年人自行車騎行行為的管理、引導,發現12周歲以下兒童違規騎行自行車上、下學及其他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及時教育、勸導,必要時可通知其監護人。共享單車企業通過實名注冊、使用智能鎖、減少在校園周邊投放量等方式設置騎行用戶條件,杜絕12歲以下兒童使用共享單車,同時加大校園周邊的運維巡查力度,發現未成年人違規使用共享單車及時進行鎖車、勸阻、教育。共享單車企業線上通過簽訂承諾協議、設置警示彈窗、APP定期推送,線下通過粘貼警示標貼、舉辦騎游宣傳、聯合媒體等活動向用戶宣傳守法意識和文明騎行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