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12月12日,記者從蘭州市城運處召開的執法情況通報會上獲悉,從12月1日起,將對違規吸煙或故意遮擋監控等違章行為記入對出租企業“三率”考核,直接影響企業車輛指標投放。
截至12月11日,城運處已處理違規行為187起。針對違規行為,城運處將依據《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四十六條,《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的相關規定對當事駕駛員處以200元罰款。城運處要求各出租汽車公司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結合冬季安全生產、車容車貌、文明運營等要求,認真執行每日10%出租車召回檢查制度,對違規行為進行自查自糾。
據悉,從12月1日起,將對違規吸煙或故意遮擋監控等違章行為記入對出租企業“三率”考核,直接影響企業車輛指標投放。如某公司在一個考核周期內駕駛員違規吸煙及故意遮擋監控問題高發不降,將依據《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分別對企業處以200元至1000元,20000元至50000元處罰。
(責任編輯:蘇玉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