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將社會辦中醫納入城鄉醫保范圍
大西北網訊 日前,省衛生計生委下發了《甘肅省社會辦中醫試點工作方案》。《方案》指出,適當放寬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準入門檻,減少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運行審批限制。全省中心城區和各縣(市、區)對舉辦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門診部和中醫診所,不作布局限制,取消具體數量和地點限制,同等條件下優先審批。優先將符合條件的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保定點范圍,執行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政策。
依據《方案》,社會資本投資在全省中心城區、各縣城、鄉鎮和行政村興辦的各類中醫醫療機構,包括民營中醫醫院、中醫專科醫院、中醫門診部、中醫診所和以提供中醫藥服務為主的衛生所、衛生室、醫務室等,各地可以探索將申請舉辦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診所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年限要求由滿5年調整為滿3年。允許離退休名老中醫在公立醫院注冊執業的同時,按照醫師多點執業有關規定,開辦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診所。允許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在鄉鎮和村開辦只提供經考核合格的傳統中醫診療服務的中醫一技之長診所,或在鄉鎮和村設置的中醫門診部和中醫診所執業,只提供經考核合格的傳統中醫診療方法。
《方案》指出,按照“非禁即入”原則,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各部門應在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獨立完成審批手續,不得新設前置審批事項或提高審批條件,不得限制社會辦醫療機構的經營性質。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為申辦中醫醫療機構相關手續提供一站式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承接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服務以及政府下達的相關任務。將符合條件的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納入急救網絡,執行政府下達的指令性任務,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并按與公立中醫醫療機構同等待遇獲得政府補償。同時,鼓勵社會力量優先舉辦婦科、兒科、骨傷、肛腸等非營利性中醫專科醫療機構,發展中醫特色的康復醫院、護理院,支持提供中醫特色的老年病等服務。
各地要拓寬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投融資渠道。加強財政資金扶持,將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社會辦非營利性中醫醫療機構納入政府補償范圍,在臨床重點專科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面,執行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補助政策。通過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模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中醫醫療機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優化融資政策,探索允許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利用有償取得的用于非醫療用途的土地使用權和產權明晰的房產等固定資產辦理抵押貸款。
同時,促進公立醫療機構與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資源流動和共享。促進大型設備共建共享,鼓勵各市(州)、縣(市、區)探索以公建民營或民辦公助等多種方式,建立區域性檢驗檢查中心,面向所有醫療機構開放。開展合作,實現醫學影像、醫學檢驗等結果互認和醫療機構消毒供應中心(室)等資源共享。
(責任編輯:蘇玉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