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和改進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見》印發(fā),到2020年——
甘肅城市公共交通高峰期平均時速不低于20公里
大西北網訊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加強和改進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見》。到2020年實現城市道路交通基礎設施明顯改善,蘭州市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40%以上,其他設市城市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30%以上,工作日高峰時段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時速不低于20公里。
《意見》提出,我省到2020年將實現城市道路交通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精細化水平進一步提升,交通擁堵、行車難、停車難等問題有效緩解,城市道路慢行交通系統(tǒng)進一步完善,公共交通優(yōu)先發(fā)展,蘭州市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40%以上,其他設市城市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30%以上,工作日高峰時段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時速不低于20公里。
我省將探索示范為人行過街設施加裝防雨雪棚和電動扶梯,不斷提高人行過街設施的舒適性。加大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力度,大力發(fā)展地下和立體停車設施,提高大型公共建設項目停車場配建比例。放寬市場準入,鼓勵社會參與建設停車樓、地下停車場、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鼓勵單位停車場錯時對外開放,提高停車泊位供給。建立完善停車信息查詢、引導、收費等智能管理系統(tǒng),提高停車資源利用率。按照區(qū)位、設施條件等推行差別化停車收費,利用價格杠桿調節(jié)均衡車輛分布,緩解中心城區(qū)交通壓力。
我省將全面落實公交優(yōu)先政策,制定相關扶持措施,推動城市公共交通車輛發(fā)展,鼓勵使用低能耗、乘坐舒適的新型公共交通工具。優(yōu)化調整城市公交線路,倡導城市公共交通專用道建設,合理設置公交停車站點,推廣港灣式公交候車崗亭。提高公交的覆蓋率、準點率和運行速度,推動“零距離”換乘,改善城市公交的通達性和便捷性。
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需同步建設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科學合理分配道路通行路權,形成立體化、網格化、系統(tǒng)化的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tǒng)。同時,也要充分考慮照顧老年人、殘疾人的出行特點和需求,合理設置安全島、行人駐足區(qū)等二次過街安全設施和行人過街信號燈,提高行人通行的舒適感和安全感。
(責任編輯:蘇玉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