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7月1日起,《甘肅省鼠疫預防和控制條例》正式施行。省衛計委指出,《甘肅省鼠疫預防和控制條例》是我省乃至全國出臺的第一部鼠疫防控地方法規,《條例》對鼠疫防控的政府責任、部門職責、聯防聯控機制建設等內容做了明確規定,對更好地做好鼠疫預防和控制工作進行了規范。
《甘肅省鼠疫預防和控制條例》明確禁止非法獵捕、販運、加工、貯存、銷售旱獺和其他自然疫源地染疫動物及其制品。《條例》明確規定:非法獵捕、販運、加工、貯存、銷售旱獺的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采取補救措施,沒收違法所得和動物、動物產品,并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責任編輯:張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