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2017年1月19日17時許,蘭州市區發生了一輛涉嫌非法營運車輛沖撞、拖行執法人員的惡性案件,社會影響惡劣。城關區檢察院院得知情況后,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在1月22日接到公安機關對王某的提請批準逮捕書后,1月24日,該院對王某以涉嫌妨害公務罪決定批準逮捕。
這是該院在蘭州市今年1月1日開展的交通秩序、城鄉環境、背街小巷“三大整治攻堅戰”中作出批捕決定的第一起妨害公務案。“攻堅戰”1月1日打響以來,城關區檢察院已辦理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交通肇事、危險駕駛、妨害公務案件7件,涉及9人,對其中3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案件發生后,城關區檢察院立即組成專案組,提前介入,與偵查人員共同分析案情、搜集案件所需的關鍵證據,適時指出證據瑕疵,制定周密的引導偵查、取證方案。1月22日,公安機關對王某以涉嫌妨害公務罪提請城關區院批準逮捕。檢察院專案組成員經過審閱案卷、核實證據,在城市交通運輸管理處稽查隊工作人員上前表明身份、進行問詢調查時,明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正在依法執行公務,依然鎖閉車門拒絕配合調查,并突然加油起步,駕車碾壓過正在攝像取證的一名工作人員腳面后,頂著躲避不及趴在該車引擎蓋上的兩名執法人員加速行駛,猛打方向將兩人甩下車,一人被甩下后遭碾壓,致使右脛骨粉碎性骨折、右踝關節骨折、左膝關節內側副韌帶損傷;王某為逃避法律追究而故意暴力抗拒執法,致執法人員身體多處受傷的情節十分惡劣,且有逃逸傾向,社會危險性大。1月24日,城關區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決定批準逮捕王某,并向公安機關發出了《逮捕案件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