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為進一步做好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工作,規范房屋征收評估行為,蘭州市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蘭州市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以下簡稱評估機構)名錄根據蘭州市評估機構的資質等級、從業人員、技術水平及信用記錄等因素確定公布。列入評估名錄的機構應具備以《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三級以上(含三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資質等七個條件,未列入名錄的評估機構不得承擔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但評估機構在此前列入名錄期間所承擔的房屋征收評估工作可繼續實施。評估機構承擔的房屋征收評估工作達到以下標準的,暫停承攬新的房屋征收評估業務:一級資質評估機構同時進行的房屋征收評估項目數量達到10個且累計建筑面積達到20萬平方米;二級資質評估機構同時進行的房屋征收評估項目數量達到6個且累計建筑面積達到12萬平方米。三級資質評估機構同時進行的房屋征收評估項目數量達到4個且累計建筑面積達到6萬平方米。評估機構承擔的房屋征收預評估項目數量及建筑面積不計入前款規定的標準。
房屋征收部門在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前,可委托預評估機構進行預評估,測算被征收房屋和用于產權調換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房屋征收項目的基準比準價評估結果,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基準比準價評估結果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示。評估機構當年累計記分在10分以上(含10分)20分以下的,暫停參加5個征收項目評估業務的資質;20分以上(含20分)30分以下的,暫停參加10個征收;30分以上(含30分)的,從名錄中清除且兩年內不得申請列入名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