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西北網訊 日前,《平涼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示范推廣實施方案(2016—2020年)》印發,按照《方案》,到2020年,全市將推廣電動汽車達到6960輛,新建集中式公共充換電站不少于4座,分散式城市公共充電樁700個以上(以快充為主,慢充為輔),以滿足全市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方案》指出,對于公交、環衛、景點等定點定線運行的公共服務領域電動汽車,應根據線路運營需求,優先結合停車場站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對于出租、物流、租賃、公安巡邏等非定點定線運行的公共服務領域電動汽車,應充分挖掘有關單位內部停車場站配建充電基礎設施的潛力,同步推進城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通過內部專用設施與公共設施的高效互補提高用車便捷性。對于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優先結合停車位建設充電樁。對于無固定停車位的用戶,鼓勵企業通過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電車位,建立充電車位的分時共享機制,開展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建設為用戶充電創造條件。引導充電服務、物業服務等相關企業參與居民小區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鼓勵企業統一開展停車位改造和直接辦理報裝接電手續。另外,要積極開展單位內部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建設。優先結合大型商場、文體場館等建筑物配建停車場,以及交通樞紐、駐車換乘等社會公共停車場開展城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在具備條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設施,適當新建獨立占地的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方案》明確,2016年將推廣電動汽車800輛,新建集中式充換電站至少1座,充電樁80個以上;2017—2018年,推廣電動汽車2160輛,新建集中式充換電站至少1座,充電樁220個以上;2019—2020年,推廣電動汽車4000輛,新建集中式充換電站至少2座,充電樁400個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