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人社局在網站上發布相關通告。

共青團中央發起投票。

網友對此事表示質疑。
大西北網訊 10月24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的“居轉戶”名單引發關注。多名網友指出,該名單中507號申請人繆某此前有過傷醫行為,并質疑其如何取得落戶資格。11月2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通告稱,“現根據市民反映,我們將對相關情況進行復核。同時,我們將進一步完善監督電話接聽機制,市民可通過12333電話進行監督舉報。”
對此專家表示,如果申請人滿足相關落戶條件,戶籍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辦理。但對于有打架、不誠信等不良行為的人,建議在積分落戶政策中,增加相應的“減分”的規定。從而提高其落戶難度,使其得到一定的懲罰。
質疑傷醫者落戶引關注
今年10月24日,上海市人社局在官網上發布公示,其中包括了622個申請辦理上海市常住戶口的申請人,隨后有網友指出,其中第507號申請人——七寶中學教師繆某,此前是文來中學女教師,該教師在2015年曾有過傷醫行為。有媒體報道稱,該校教師繆某確為公示中第507號申請人。隨后這一質疑聲音迅速在網絡發酵引發關注。
網友表示難以接受這樣的人落戶上海。知名女作家六六也發布微博表示反對繆某落戶。“一名教育工作者不能控制情緒,竟然把醫生鼻梁骨打斷打到人家尿失禁。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過激行為得不到懲戒,社會就亂了。”六六在微博中表示。落戶時需審核申請人是否有犯罪記錄,多名網友質疑,“繆某打人打到骨折,最后為什么沒有案底?如果有案底,她是如何開出無犯罪記錄證明的?”
另一方面,也有部分網友持相反態度。其中一名網友表示,“既然她通過了審核,那肯定是符合相關規定的。就算當初打過人,但是當時如果沒有立案的話,她就不會有犯罪記錄,為什么不能辦理上海常住戶口呢?”
昨晚,共青團中央官方微博就此事件發起投票。3個小時內有三千余人參與投票,其中97.5%的投票者認為,此事件中“女教師素質太低,得抵制。”
據媒體報道,2015年9月26日下午4點15分,上海國際和平婦幼保健院急診科一名醫生遭女患者毆打,致鼻骨骨折,而打人者系文來中學女教師繆某。據報道,事發時繆某因就診流程問題與醫生發生口角遂升級為沖突,該患者將醫生推至診室墻角,并施以拳腳。最終,該患者被醫院安保人員及110帶離。此前,有媒體記者向院方求證確認了事發經過。醫院相關負責人表示,遭毆打醫生鼻骨骨折,面部及手臂也有多處抓痕。2015年9月29日晚,文來中學校長柏彬發布長微博,對此事進行了回應。他表示該事件同社會上一些蓄意的傷醫事件有本質區別,并稱涉事老師絕無任何傷醫的動機,事件系醫患看病過程中因言語矛盾不冷靜而引發的一起沖突,屬于非故意的偶發事件。
上海市人社局:將會進行復核
11月2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通告稱,近日,有市民對我局“居轉戶”落戶人員公示名單中一名疑似“醫鬧”人員有疑問,且反映監督電話打不通。經核查,相關本市“居轉戶”落戶人員名單,系根據相關區人社部門上報材料按規定進行審核,有關人員的申請材料情況真實,程序清楚,于10月24日起進入公示階段。現根據市民反映,我們將對相關情況進行復核。同時,我們將進一步完善監督電話接聽機制,市民可通過12333電話進行監督舉報。
11月3日下午,新京報記者致電上海人社局。客服人員表示,上海“居轉戶”須符合五項條件。分別為: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持證期間依法在上海市繳納所得稅;在上海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無違反國家及上海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該客服人員稱,公示出來的名單均經過審核,“如果有犯罪記錄肯定不會通過。”另外,根據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審批流程,審批結果會在政務網上公示15天。其間,如果發現申請人有違規行為,居民可進行舉報,相關部門經過核實后,會取消其申辦資格。如果沒有人異議,申請人可成功取得上海常住戶口。
焦點1
傷醫者是否有犯罪記錄?
傷醫事件最終沒有立案
據媒體報道,涉及繆某的傷醫事件最終沒有立案。因此繆某沒有留下“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中聞律師事務所董小靜律師表示,有無犯罪記錄與案件當時的處理情況有關系。“比如私下調解或有時候傷情比較輕微就不立案。即使立案,也不構成治安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董小靜律師稱,“醫鬧”不等于有違法犯罪記錄。繆某能否落戶,首先需要看上海市目前執行的落戶政策。如果申請人出具的材料是真實的,而且滿足相關落戶條件,就不應該影響其落戶行為,“戶籍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辦理。”
焦點2
何為“不良行為記錄?”
相關規定內容沒有具體解釋
在上海市相關落戶政策中包括“無違反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的內容。有網友認為,繆某雖無犯罪記錄,但傷醫行為屬于符合不良行為記錄,同樣不符合落戶條件。對此,上海人社局一名客服人員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政策中并沒有對“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做具體解釋。
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劉俊生表示,“醫鬧”女子只要符合上海的落戶政策,即可在上海落戶。“但是對于”居轉戶“條件中所稱‘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劉教授表示,相關政府部門需進行說明。”要說清楚什么行為算‘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如果毆打算一項,那這個女子便不能落戶。"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陸杰華表示,能否落戶最主要是看申請人是否符合落戶標準。對于有打架、不誠信等不良行為的人,陸教授建議,在積分落戶政策中,增加相應的“減分”的規定。對于有不良行為記錄者,按規定減去他一定的分數,從而提高其落戶難度,使其得到一定的懲罰。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趙凱迪
(責任編輯: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