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近期,高速第一支隊華藏寺大隊緊密結合“珍惜生命,拒絕交通違法”嚴查嚴懲嚴重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全員停休,連續奮戰,重拳出擊,查處兩起酒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有效凈化了轄區道路安全、暢通、有序的良好通行環境。
近日,華藏寺大隊民警在執行夜間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號牌為甘DQ9XXX號白色長安牌小型普通客車在(G30)連霍高速1832公里處蘭州方向應急車道內停放,駕駛員在車內睡覺。執勤民警敲開玻璃后聞見車內酒味濃烈,該車駕駛員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民警將機動車駕駛人殷某從高速公路帶離,巡邏民警帶至大隊后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測試結果為89mg/100ml,殷某對數據有異議,隨后將駕駛人殷某帶至天祝縣人民醫院抽取血樣并送檢,經甘肅隴通司法鑒定所出具鑒定報告:“被鑒定人殷某血液中檢出乙醇平均含量為75.71mg/100ml。殷某屬飲酒駕駛。大隊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對駕駛員殷某給予罰款壹仟元、暫扣駕駛證六個月的行政處罰。
與此同時,華藏寺大隊民警在天祝收費站對一輛號牌為甘J82XXX號小型轎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該車車內酒味彌漫,駕駛員蘇某有酒駕嫌疑,民警現場對蘇某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驗,其檢測結果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294mg,蘇某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之后民警將蘇某帶至天祝縣人民醫院進行抽血檢驗,做進一步調查,該案件正在辦理當中。
另外,該大隊民警在安門收費站執行定點勤務時,一輛號牌為甘NJ7XXX號輕型貨車在收費口交換了該車的駕駛員,民警隨即引導該車駛出收費口停于路邊,并上前詢問該車副駕駛人員馬某。在詢問中得知馬某沒有駕駛機動車的有效證件,但拒不承認自己駕車,一直是自己的孩子在開車,民警立即前往安門收費站調取了收費站路口的監控視頻,在證據面前馬某承認了自己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馬某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壹仟元,并處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現羈押于武威市涼州區拘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