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排查精神病患 每舉報確診1例獎350元
“經常無故吵鬧、砸東西、打人(不是因為喝醉了酒)”;“過分話多、活動多,到處亂跑,亂管閑事等”;“對人過分冷淡,寡言少語、動作慢、什么事情都不做,甚至整天躺在床上”;“無故不上學、不上班、不出家門、不和任何人接觸”……
這是7月14日,成都雙流區衛計局官微“健康雙流”發布的11條“問題清單”,用于“幫助鑒別”疑似精神病患者。“健康消息”稱,鼓勵市民發現并舉報身邊疑似精神病患者,爆料獎勵50元,經專業鑒定確診后,再獎勵300元。
雙流區衛計局的這一做法,引發部分網友質疑:這些癥狀能否確認一個人是精神病?會不會有人因錢亂舉報造成“被精神病”?精神病人的個人隱私等如何保障?
昨日下午,雙流區衛計局疾控科科長安鈞表示,“獎勵”是為了調動居民積極性,而11條“癥狀”則僅供參考,并非“標準”。此外,會對患者的隱私進行保密。盡管目前還沒有人獲得“獎金”,但這一獎勵政策,會繼續下去。
事件
官微獎勵“舉報精神病”
7月14日,成都市雙流區衛計局官微“健康雙流”,發布題為《確診1例獎勵350元》的微博稱,“如果發現身邊有符合以下11條中任何1條的人士,請及時告知所在社區干部、居民小區和物業管理員、社區衛生中心和村衛生站人員等。爆料獎50元,經專業鑒定確診1例精神病患者,再獎勵300元。關愛精神障礙者是社會責任、全民公德。”
也就是說,如果居民發現一名疑似精神病患者,在經過醫務部門確診后,可一次性獲得350元的現金獎勵。
如何鑒別一個人是否值得“舉報”?在“獎勵條款”后,該微博還列出了11條“癥狀”作為參考,包括曾有精神病史、無故吵鬧、經常自言自語等。
此外,微博還表示,目的是為了促進公眾健康,并“保證對提供的信息保密。”
由于這11條精神病患者“癥狀”中,含有“什么事情都不做,甚至整天躺在床上”、“無故不上學、不上班、不出家門、不和任何人接觸”等“常見現象”,不少網友直呼躺槍。
回應
11條癥狀非“診斷依據”
昨日下午,成都市雙流區衛計局向新京報記者證實,上述微博確系該局發布。
雙流區衛計局疾控科科長安鈞說,上述11條“癥狀”系由國家衛計委制定并下發,僅供居民參考,并非“鑒定標準”。“是否患有精神病,必須由相關機構進行專業鑒定,不可能單憑這11條就能判斷”。
“健康雙流”也回應稱,精神衛生工作是公共衛生管理的重要內容,堅持預防、治療和康復相結合是其原則。《精神衛生法》第六條規定:“精神衛生工作實行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家庭和單位盡力盡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綜合管理機制。”及時發現精神障礙患者并進行醫療治療和貧困幫扶,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而此前公布的“11條問題清單”上所列癥狀僅是可能發生精神障礙前期表現,不作為診斷依據。患者的發現和診療過程均在保密情況下進行,不會涉及個人隱私。
此外,為關注和幫助精神障礙患者,達到“早發現、早治療、早康復”的防治目的,希望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到這項工作中來。
附:11條“問題清單”
●曾經住精神病院,目前在家。
●因精神異常而被關鎖在家。
●經常胡言亂語,或者說一些別人聽不懂、或者不符合實際的話。(比如說自己能夠和神仙或者看不見的人說話、自己本事特別大,等等)
●經常無故吵鬧、砸東西、打人(不是因為喝醉了酒)。
●經常自言自語自笑,或者表情呆滯,或者古怪。
●在公共場合行為舉止古怪,衣衫不整,甚至赤身露體。
●疑心特別大,懷疑周圍的人都在議論他或者害他(比如給他下毒,等等)。
●過分話多(說個不停),活動多,到處亂跑,亂管閑事等。
●對人過分冷淡,寡言少語、動作慢、什么事情都不做,甚至整天躺在床上。
●自殺,或者自殘。
●無故不上學、不上班、不出家門、不和任何人接觸。
■ 追問
1 為何獎勵“舉報精神病”?
為調動居民積極性,由衛生系統撥發現金
發現并確診一例精神病患者,能獲得350元的獎勵。雙流區衛計局的這一做法,被部分網友批為“冷血”。
安鈞表示,發布微博的目的,在于將居民動員起來,激發全社會關愛精神病患者的責任感。“此前,我們也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發布微博,是為了加大宣傳力度。給予居民一定的獎勵,能夠極大地調動居民積極性。”
由于新政策推出的時間較短,加之獎金領取也較為嚴格,安均說,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順利領取這筆爆料費。
安鈞表示,獎金由衛生系統撥發,以現金形式發放。“從目前來看,反饋新政策的還算是比較正面,因此我們準備一直設置下去。”
2 如何避免“被精神病”?
疑似患者接受檢查后,才能獲得“爆料費”
對照11條“癥狀”,發現一個疑似患者,就能獲得50元“爆料費”。有網友質疑:是否會引發“隨意舉報”致無辜者“被精神病”?
安鈞解釋稱,這樣的說法,是一種“誤讀”。他表示,要想拿到“爆料費”,并不那么容易。在舉報人提供線索后,只有當疑似患者接受相應的醫學檢查后,才能獲得這50元。“如確診,再獎勵300元,如果不是,則只給50元。”
按照《精神衛生法》規定,疑似精神病患者接受醫學檢查,只有兩種途徑,即“個人自行到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和“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的近親屬將其送往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
3 怎么保護精神病患者隱私?
爆料人領取爆料費前,需簽署保密協議
即便是精神病患者,也擁有與正常人等同的個人權利。雙流區“獎勵舉報”,是否會造成患者的隱私泄露?
對此,官微回應稱,知情人在提供線索時,須與當地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簽訂保密協議;基層醫療機構在征求線索中提及的個人或其家屬同意并采取保密措施的情況下,請專業機構對其進行全面嚴格的鑒定和診斷;如被確診,相關部門將遵循自愿和保密的原則進行治療和救助。
安鈞也稱,在制定這一政策時,衛生部門便已考慮到了這點。
“爆料人領取線索獎勵時要簽保密協議。”安鈞說,一方面,衛生主管部門會對爆料人的信息進行保密,另一方面,爆料人也須對自己所爆料的內容保密。
■ 延展
癥狀內容非先例部分表述不嚴謹
早在2012年9月,上海市衛計局(原衛生局)頒布的《精神疾病防治服務規范(2012版)》中,就提出對轄區常住人口開展疑似精神病患調查。并明確規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納入管理的社區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需征得本人、監護人或近親屬同意后,每年至少隨訪4次。同時,還將對無業貧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費服藥管理。
在這份文件中,雖然沒有提及“獎勵舉報”,但同樣列出了11條“癥狀”。當時有媒體稱,如果按照這樣的標準,則恐怕不少人要被歸類為“精神病患者”。
通過比對,新京報記者發現,此次雙流區公布的“11條問題清單”,與上述文件的附件《行為異常人員線索調查問題清單》里提及的11條“癥狀”完全一致。
對此,精神衛生專家張純稱,從日常生活來看,精神病患者確實容易出現上述癥狀,但并不能因此反推出,“出現上述癥狀就是精神病患者”的結論。在他看來,這些“癥狀”表述過于寬泛,所使用的也并非專業性語言,從科普的角度來說可能理解,但是如果作為政府部門公開發布的“新政策”,至少在表述上是不嚴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