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西北網訊 為有效解決蘭州市戒毒場所容量不足的問題,根據《禁毒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按照市禁毒辦的部署,決定1月26日再次從市公安局強制戒毒所向蘭州市司法強制戒毒所轉運戒毒人員120名。
為確保轉運工作的安全,蘭州市公安局成立了以副局長吳學民為總指揮,禁毒辦主任張維寧,戒毒所所長周永福,市司法戒毒所所長黃家芃為副總指揮,特警、交警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機構,下設警戒組、交通疏導組、醫療救護組、宣傳報道組。明確時間安排,車行線路和任務分工,并提出工作要求。
26日上午,吳學民副局長親臨現場指揮,抽調的80名警力按照工作方案實施轉押。參戰各部門、各警種高度重視,密切配合,行動迅速,經過近兩個小時的行程,戒毒人員安全轉押至蘭州市司法強制戒毒所,圓滿順利完成了這次轉所工作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