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1月23日訊 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150萬元國家財政扶貧資金被個別養殖大戶套取,宕昌縣扶貧辦副主任李某某、畜牧獸醫局原局長蘇某某因此而獲罪。
經審理查明,2010年至2012年,宕昌縣相關監管單位對扶貧項目未實際監督檢查即在竣工驗收意見書上簽了字,致6筆扶貧資金被套用。法院認定,2010年至2012年間,時任宕昌縣扶貧辦副主任李某某在竣工驗收報告上簽字的有4筆:沙灣鎮老莊村中華鱘養殖項目15萬元,獅子鄉陰山溝村良種牛引進項目30萬元,將臺鄉羅家村養雞項目20萬元,何家堡鄉何家堡村良種豬引進項目20萬元,合計85萬元。而時任該縣畜牧獸醫局局長蘇某某作為項目實施單位負責人,在竣工驗收報告負責人欄內簽字的有2筆:南河鄉茹樹村良種牛引進項目20萬元,賈河鄉路下村良種仔豬養殖項目10萬元;在支出票據上批簽撥出的有2筆:沙灣鎮老莊村中華鱘養殖項目15萬元,何家堡鄉何家堡村良種豬引進項目20萬元,合計65萬元。
(責任編輯: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