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金昌市紀委認真查辦中央巡視組移交信訪件
大西北網1月20日訊 記者從省紀委獲悉,金昌市紀委19日通報了中央巡視組移交信訪件查辦情況。
2014年7月,金昌市紀委共收到中央巡視組移交的信訪件23件(重信5件)。金昌市紀委高度重視,由業務室對移交信訪件逐件登記,建立臺賬,并在認真研判基礎上,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原則,明確了所有信訪舉報件辦理的責任單位,要求按時間節點從嚴從快查處。同時充實辦案力量,建立掛牌督辦和辦結銷號制度,加強審核把關,既確保了移交信訪件辦理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又保證了辦理質量。
截至目前,由金昌市紀委自辦和轉辦的信訪件全部辦結,經初核了結15件,轉立案3件,結案3件,給予黨紀處分2人,誡勉談話3人,通報批評6人。其中典型案件有:永昌縣地稅局違反規定發放獎金問題,2013年1月16日,縣地稅局局長、黨組書記高明生主持召開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用被評為先進單位獲得的獎金獎勵縣地稅局和金昌市地稅局中層以上干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仍給市地稅局領導干部發放獎金,高明生作為縣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應負主要責任,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永昌縣“四大班子”一把手及鄉鎮領導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問題,經清查,2011年5月至2013年6月,永昌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共有違規公務用車30輛,永昌縣已將借用企業的4輛車全部退回,其余26輛違規車輛上交縣財政,并于2014年8月29日進行了拍賣。永昌縣新城子鎮毛家莊村挪用道路建設工程款問題,2011年1月,毛家莊村黨支部書記陳志安將從鎮政府財務處報出的道路修建款用于支付毛家莊村彩門制作等費用7萬余元,新城子鎮黨委給予陳志安黨內警告處分,永昌縣紀委對毛家莊村兩委班子及陳志安予以全縣通報批評。
(責任編輯: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