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實施一年
大西北網12月26日訊 昨日,蘭州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聽取了市政府關于貫徹實施《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情況的報告。據悉,《條例》實施一年來,全市廣大市民的控煙意識得到不斷加強,公共場所的禁煙工作得到基本落實,餐飲業以及酒店執法監管問題還較突出。
2014年1月1日,《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正式實施。今年5月蘭州市組織開展為期兩周的聯合執法檢查行動,檢查各類場所460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96份,現場勸阻吸引者79名,口頭警告經營場所52處,對兩家網吧開具處罰決定書,對一家網吧開具了全市控煙執法第一張罰單,給予2000元處罰決定。
對此,蘭州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在《關于檢查蘭州市貫徹實施<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情況的報告(書面)》中建議,相關部門應進一步加大監督執法力度,改進監督執法方式,對禁止吸煙場所不力的省級機關、企事業等部門單位和經營場所管理者、經營者不履行職責和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給予處罰;經常性開展限制吸煙場所專項聯合執法,著力解決酒店餐廳、娛樂休閑等人員密集的重點場所存在的控煙難題;對公共場所經營者和查有反復違規吸煙、不聽勸導行為的個人予以接受控煙教育甚至立案處罰。
(責任編輯: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