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12月8日訊 近日,省國稅局發出公告,自2014年11月13日起,取消“初次領購普通發票實地調查核實”等15個稅收進戶執法項目,以減輕基層負擔,解決對納稅人“重復檢查”“多頭檢查”等問題。
自2014年年初開始,省國稅局經過理順機制、清理公告、跟蹤管理四個階段,開展了清理進戶執法項目工作。省、市、縣三級國稅部門分別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政策法規、征管、大企業管理、督察內審、稽查等9個有進戶執法項目的部門共同參與配合清理。自2014年4月起,形成由協調小組按季統籌,經進戶執法部門負責人審核、報協調小組領導批準的進戶執法工作機制。
同一年度內,除涉及稅收違法案件檢查和特殊調查事項外,對同一納稅人不得重復進戶開展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稅務審計;對同一納稅人實施實地核查、反避稅調查、日常檢查時,同一事項原則上不得重復進戶。
今年,我省國稅部門對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先后三次下發公告清理取消的“申請使用經營地發票調查巡查”等29個進戶執法項目,逐項對照檢查并全部按要求取消。對省級國稅機關根據稅收管理和執法需要自行確定的39個執法項目,逐一進行了清理,對其中的“初次領購普通發票實地調查核實”“增值稅異常申報納稅評估”等15個項目予以取消。取消的15個項目中,涉及普通發票管理的10項、不達起征點納稅人管理的2項、增值稅異常申報納稅評估的1項、酒類企業新辦及停產等現場核查的1項、稽查案件實地復查的1項。省國稅局要求全省各級國稅機關對已取消的進戶執法項目,做好跟蹤反饋,制定完善相關制度,從嚴控制設立進戶執法項目。自公告之日起,除省國稅局外,各市(州)和縣(區)國稅局一律不得增加進戶執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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