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出臺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
符合相關條件者可申請多點執業
大西北網12月8日訊 記者12月1日從省衛生計生委獲悉,經過不斷修改完善,該委近日正式出臺《甘肅省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2014)》,明確全省參與支援農村衛生工程的醫師、省市級醫療機構中副高以上職稱的醫師以及縣級醫療機構中級以上職稱醫師,必須進行醫師多點執業注冊,其執業完成情況納入年終考核成績。
《辦法》明確,符合下列條件的執業醫師可以申請多點執業: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并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5年以上;能夠完成已注冊執業地點的醫療機構的工作;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多點執業工作;申請多點執業的執業類別和執業范圍在擬聘用該執業醫師的醫療機構的診療科目范圍內;兩年內醫師定期考核合格;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沒有被核實的醫德醫風方面的投訴記錄。醫師多點執業地域范圍僅限甘肅省轄區內。擬多點執業的醫師,應當分別向核發新增執業地點《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若同意醫師增加執業地點,在其《醫師執業證書》“變更注冊記錄”欄目簽署意見并加蓋注冊管理專用章。第二、第三執業地點執業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辦法》規定,省、市(州)級醫療機構副高級以上職稱醫師必須至少在一個縣級醫療機構進行多點執業;全省縣級醫療機構中級以上職稱醫師,或五年以上住院醫師必須在至少一個鄉鎮、社區級醫療機構進行多點執業。醫師多點執業期間,接受各執業地點所在地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所執業的醫療機構的監督和管理。
(責任編輯: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