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蘭州市“三不管”樓院管理辦法》正式試行
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老樓院
大西北網12月3日訊 昨日,記者從蘭州市政府了解到,《蘭州市“三不管”樓院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已經蘭州市政府第8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正式施行,試行期一年。《辦法》明確,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實行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以街道為單位,將街道轄區內“三不管”樓院和小街巷衛生保潔、秩序維護、車輛停放整體打包委托給專業化的物業企業,并由政府財政向物業服務企業提供財政補貼。今后,市、區(縣)人民政府應將“三不管”樓院的整治改造經費和物業管理補貼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
“三不管”樓院常被認為是老舊樓院,但到底是哪“三不管”?其實是指由于企業改制、破產等致使原有管理主體變更或消失,以及產權多元或產權不明晰等原因,造成無專業化物業企業管理、無建設主體單位管理、無業主委員會管理的樓房院落。今后,各縣區政府負責“三不管”樓院的調查摸底、建賬和改造,為“三不管”樓院引入專業化物業管理,建立“三不管”樓院長效管理機制。
根據規定,今后,“三不管”樓院的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或樓院長接受燃氣、水務等專業經營單位委托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但可以根據約定向專業經營單位收取手續費。同時,專業經營單位也不得強制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或樓院長代收費用,不得因拒絕代收費而停止向用戶提供服務。
對沒有圍墻和門衛值班室的“三不管”樓院,在整治改造中進行合理封閉,修建門衛值班室,安裝安防監控設施。積極協調在“三不管”樓院建立社區警務室、配備警務人員和一定數量的保安人員,社區警務用房從社區辦公用房中調劑,或者由規劃、建設等部門協調解決。
“三不管”樓院基本為老舊樓院,房屋“疾病纏身”后如何花錢“治病”是難事。《辦法》規定,“三不管”樓院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于對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未按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房地產產權登記機構將不為其辦理產權過戶登記。
對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指導街道、鄉(鎮)人民政府組織“三不管”樓院業主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實行自治管理。規模較小不具備召開業主大會條件或不愿召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按幢、單元等推選樓院長實行自治管理。
(責任編輯: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