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月20日從甘肅省衛生計生委獲悉,該省自2005年制定出臺《甘肅省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救助辦法》,對獨生子女、農村二女節育戶父母或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給予1000至2000元的年度救助和不低于4000元的一次性救助。截至目前,共投入1320萬元資金救助9273戶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通過實施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制度,投入1907萬元資金扶助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父母38325人。
今年,依據該省經濟發展水平,省衛生計生委、民政廳、財政廳、人社廳、住建廳制定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實施意見》,從2014年1月1日起,將女方年滿49周歲以上的獨生子女傷殘和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由110元和135元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和340元,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和170元,并建立了動態增長機制。《實施意見》整合完善原有相關政策,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代繳新農合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金,提高低保補助標準,開通醫療“綠色通道”,提供個性化醫療服務,并在入住養老機構、申請廉租公租房以及再生育服務等方面給予優先優惠和傾斜照顧。
目前,蘭州市已制定出臺《關于提高計劃生育特別扶助標準調整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發放范圍的通知》,將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傷殘和死亡扶助金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和500元,提高標準所需資金全部納入市級財政,統一發放到戶。(首席記者 劉曉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