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財政每個項目單位10萬元標準給予補助
大西北網訊 記者5月8日獲悉,為加強鄉鎮衛生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藥適宜技術服務能力建設,在2013年省政府將100所鄉鎮衛生院中醫藥適宜技術服務能力建設確定為民辦實事項目進行建設的基礎上,2014年繼續開展100所鄉鎮衛生院中醫藥適宜技術服務能力建設項目,對此,甘肅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專門制定了《2014年100所鄉鎮衛生院中醫藥適宜技術服務能力建設項目實施方案》,明確省級財政按每個項目單位10萬元標準給予補助,確保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方案》確定,鄉鎮衛生院按照要求設置中醫科、中藥房,配備中醫診療設備。中醫類別醫師占醫師總數的比例達到24%以上,中醫類別全科醫生占全科醫生的比例達到20%以上,中醫類別全科醫生占中醫類別醫師的比例達到50%以上。每名醫護人員至少掌握15項中醫藥適宜技術(在國家和甘肅省推薦的名錄中結合當地實際確定15項)和6項食療保健技術(結合當地實際確定6項簡便實用的食療保健技術),指導農村居民應用中醫藥進行預防保健實踐,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名醫護人員至少掌握15項中醫藥適宜技術和6項食療保健技術,指導城市居民應用中醫藥進行預防保健實踐。建設中醫臨床科室集中設置、多種中醫藥方法和手段綜合使用并相對獨立的中醫藥綜合服務區,運用中藥飲片等6種以上中醫藥技術方法,開展常見病多發病基本醫療和預防保健服務。中醫藥服務量達到“三個三分之一”(即中醫就診人數占總就診人數的1/3以上,中藥收入占藥品總收入的1/3以上,中醫藥收入占總收入的1/3以上)。
《方案》明確,省級財政按每個項目單位10萬元標準給予補助,其中,2萬元用于項目單位中醫藥特色能力建設,在當地疾病譜中篩選至少3種優勢病種,制定中醫診療方案,并對轄區內90%以上的鄉村醫生進行全面培訓;4萬元用于15項中醫適宜技術和6項食療保健技術培訓;4萬元用于配備必要的中醫診療設備。要求各級嚴格按照省上有關資金管理規定執行,加強經費管理,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使項目資金及時足額到位,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嚴禁截留、擠占、挪用。自2014年4月,甘肅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下達項目資金開始至11月中旬,完成所有建設任務。12月份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抽查。2015年3月,省上組織開展項目終期評估、總結。
(責任編輯: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