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選擇服務當心雇到“野家政”
大西北網訊 春節臨近,省城蘭州的家政服務高峰已經凸顯。但由于家政服務在管理和監督等方面缺乏規范,導致家政發生的糾紛也不斷增多。昨日,省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城關消協同步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盡量不要選擇在小區內張貼“野廣告”的家政公司,一旦出現消費爭議消費者很難維權。
“最近我們就接到好幾起投訴。”城關消協工作人員介紹,市民張女士在樓道的宣傳小廣告上找了一家家政服務公司的電話,在電話中商定了服務的項目和價錢后,就有兩名中年婦女上門服務。可是忙了一整天后,張女士覺得一些細節的地方收拾得不滿意,就要求重新弄,但兩名家政人員卻堅稱,她們收拾衛生就是這個標準。結果,花了錢還沒達到滿意,張女士不愿意按照最初的約定付錢,想要扣掉50元錢。這下家政人員不干了,雙方爭執起來,最后張女士投訴到消協。
“由于當初雙方的服務內容都是口頭約定的,沒有簽訂服務合同,所以標準不好統一。最后只能調解,家政服務人員再收拾收拾,張女士還按約定價格付款。”通過張女士的經歷,消協工作人員提醒市民,每到家政用工旺季,一些既沒有注冊登記,也沒有固定經營場所的“家政”就會趁機攬活。
市民對于“野家政”的投訴主要集中在以提供“免費服務”為名,吸引消費者購買服務卡,之后便降低服務質量,甚至拖延上門時間,減少服務次數;有的家政公司不仔細核實服務人員的身份、來源,就將其派到消費者家中,出了問題就推卸責任;個別家政服務人員在服務一次或幾次后便跟消費者簽訂“私約”,由于少了中介費,價格相對較低,一些消費者也樂于接受,可一旦出現問題往往投訴無門。
對此,兩部門提醒市民,在選擇家政服務公司時要注意查看其資質,最好簽訂書面服務合同,凡是可能產生爭議的條款應先與家政公司商議確定后再簽字,并盡可能的將條款細化,如提供服務的時間、地點、價格、項目,以及一旦出現侵害財產、人身安全等行為后,家政公司應當承擔的責任等。此外,盡量不要從街上隨意找人做家務,否則一旦發生意外或是財物丟失的問題不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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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