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 黃標車“違限”罰200記3分
大西北網訊 記者1月2日從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為加強治理機動車尾氣污染的力度,從今年1月1日起,交警部門對違規進入主城區的黃標車,開始實施處罰。對違反規定的駕駛人,將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人,注意遵守黃標車限行有關規定。

根據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蘭州市低標號燃油退市和加快淘汰黃標車相關工作的通知》,黃標車是指在用機動車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Ⅰ標準的汽油車(不含國Ⅰ)和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Ⅲ標準的輕型、重型柴油車(不含國Ⅲ)。2013年5月23日,蘭州市公安局發布《關于進一步調整城區道路交通流量緩解交通擁堵的通告》,規定東崗立交橋以西,南山路、工林路、蘭工坪路、晏家坪北路、武威路、西津西路(柳家營十字以西)、福利東西路以北,西柳溝水廠三叉路口以東,黃河以南(含區間內各跨河橋梁)范圍內(含上述路段),安寧區北濱河路以北、眾邦大道以東、安寧東西路以南范圍內(含上述路段),以及北濱河路全段、徐家灣路、靖遠路、鹽場路、佛慈大街(蘭州北高速公路收費站以南)范圍內,晝夜24小時禁止環保部門認證的黃標機動車以及正三輪摩托車、三輪助力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
201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按照黃標車限行方案,限制黃標車、無環保標志的機動車在中心城區通行,對限行車輛實施管控,對違規車輛駕駛員進行勸返教育。從2014年1月1日起,交警支隊配合環保部門,通過卡口檢查、機動車紅外遙感檢測、電子警察抓拍等手段,禁止黃標車、無環保標志的機動車進入禁行區域行駛,對違反限行規定的黃標車、無環保標志的機動車依法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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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