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12月26日訊 據蘭州晨報報道:違規拆遷,甚至強拆,極易引起社會矛盾,歷來為各方詬病。近日,為化解拆遷矛盾,蘭州市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征地拆遷管理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通知》,《通知》明確規定,今后,蘭州市將嚴格查處違規拆遷的行為、限期解決遺留問題、加強源頭治理,對無審批手續或審批手續不全、未與群眾達成征地拆遷協議、不遵守拆遷程序強制拆遷的項目一律叫停。同時,今后在拆遷征地工作中,因工作不力引發征地拆遷惡性事件、大規模群體性上訪事件的責任人,將按照相關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絕不允許違法強行征地拆遷
根據《通知》要求,蘭州市各縣區和相關部門將開展排查清理活動,重點檢查征地拆遷過程中程序是否合法、行為是否規范、補償安置是否合理、保障政策是否落實等情況,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同時,要求縣區和相關部門聯合行動,對無審批手續或審批手續不全、未與群眾達成征地拆遷協議、不遵守拆遷程序強制拆遷的項目一律叫停,責成項目實施單位和主管部門盡快與群眾達成征地拆遷協議。要認真聽取群眾意見,真誠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努力形成群眾可以接受的補償安置方案,贏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促進征地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絕不允許出現手續不全和在未達成協議的情況下違法強行征地拆遷。
限期解決遺留,矛盾化解不力將問責
同時,根據要求,限期解決遺留問題,對近年發生的因強拆引發的矛盾糾紛,要成立聯合工作組,由縣區和部門分管領導包案,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務必在年底前全部得到妥善解決,還清歷史“舊賬”。特別要加強對開發建設單位的監管督導工作,采取經濟、行政、法律等多種手段,促使開發建設單位積極主動規范征地拆遷行為,承擔違規強拆的法律后果,盡快妥善化解已經發生的違規強拆矛盾。
對思想不重視,行動不積極,化解不得力,導致群眾反復赴省、市上訪的責任單位,要采取“前事不清、后事不辦”以及“黃牌警告”、“一票否決”等措施嚴肅問責,必要時追究其法律責任。
風險評估將作為征地拆遷的前置條件
為了從源頭加強治理,蘭州要求嚴格執行法律政策規定,規范征地拆遷程序,所有征地拆遷項目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制定的標準和程序進行,深入細致地做好調查摸底、方案論證、征求群眾意見等工作,做到公開、公正、透明操作。要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項目施工建設的剛性前置條件,認真落實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備制度,凡是征地拆遷項目,必須事前向市、縣維穩部門報備,做到凡征地必評估,凡拆遷必評估。
對評估發現的風險點,要認真研究制定和落實化解方案,切實維護好群眾合法權益,解決好群眾實際困難,確保不發生因征地拆遷引發的社會不穩定事件。
(責任編輯: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