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環保部發布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顯示,蘭州市9月份位列全國空氣質量較好10大城市第六名!這一結果的公布,無疑是對蘭州進入“冬防”以來實施一系列治污舉措的肯定,同時也為蘭州今冬大氣污染防治開了好頭。
針對蘭州市冬季污染特點,蘭州地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指揮部辦公室計劃分時段、有重點管控各類污染源,確保2013—2014年度冬季采暖期城區大氣環境質量同比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同比下降,2013年度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292天(即80%)以上,可吸入顆粒物月均濃度同比下降5%以上,退出全國十大污染城市行列。
嚴控“五點一線兩面”重點污染源
今冬治污,蘭州市將強化“五點一線兩面”(“五點”即:酒鋼集團榆中鋼鐵公司、國電蘭州熱電、國電范坪熱電、大唐西固熱電和中石油蘭州石化公司等5個重點工業污染源企業;“一線”即:城區交通干線機動車尾氣污染;“兩面”即:生活低空面源污染和揚塵面源污染)等重點污染源管控。
為期六個月的“冬防”期內(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蘭州市將對城關區、七里河區、西固區、安寧區及紅古區平安鎮、永登縣樹屏鎮、榆中縣和平鎮和定遠鎮、皋蘭縣忠和鎮和九合鎮等區域分階段實施冬季大氣污染重點防治。
集中整治階段(2013年10月1-31日),蘭州市將對重污染企業停產減污。
嚴防嚴控階段(2013年11月1日—2014年2月28日),蘭州市環保局將嚴控五大重點污染源。對城區三大燃煤電廠繼續實行限煤量、限煤質、限排放的“三限”措施和“冬至”前后40天優質燃煤政府補貼政策,確保三大電廠在整個冬季使用優質燃煤,最大限度減少燃煤電廠污染物排放總量。采取鐵路運輸和兩大煤炭專營市場補給方式解決工業動力用煤,禁止市區汽車運送工業動力用煤;并加強對酒鋼集團榆中鋼鐵公司的監管,確保其除塵脫硫脫硝設施正常穩定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強化榆鋼公司現有環保設施的技術改造,降低污染排放濃度和總量;加強中石油蘭州石化公司石化產品生產、輸送和儲存過程中揮發性有機物泄漏的監測和管理,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
深化治理階段(2014年3月1日—3月31日),重點加大揚塵污染防控力度,防治外來沙塵與本地揚塵疊加污染。
停產、限產一批高污染、高排放企業
冬防”期間,蘭州市將對重污染企業停產減污,2013年10月15日—2014年3月31日期間,對市屬及市屬以下210家企業及部分生產設施實施停產,如遇大氣重污染天氣等需啟動應急預案的,根據預警等級,對部分重點企業及生產設施分別實行停產、限產減排措施。
蘭州市工信委對主城區內的蘭州西固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國電蘭州范坪熱電有限公司和國電蘭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三大電廠用煤量和煤炭質量進行24小時不間斷監管,對燃用煤炭量和煤質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責令企業進行整改落實。蘭州市環保局負責對三大電廠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控,通過在線監控系統實時掌握三大電廠污染物排放情況,對超過或即將超過污染物排放量要求的及時通報企業,在污染物排放達到排放標準值的80%時對企業實行實時預警,要求企業采取降低生產負荷和投放更為優質燃煤等措施,防止超排現象發生。蘭州市質監局負責對三大電廠煤炭質量進行檢查抽測,確保煤炭質量符合相關要求,每月對三大電廠煤質抽測頻次不低于30%。
市區基本禁止一切土方作業
蘭州市要求自9月5日起,除碧桂園項目以外,其它削山造地已全面實行停工,9月15日各停工工地做到人下山、車離場,對達到標高要求的土地及棄土場實行噴灑造殼劑抑塵,杜絕人車活動對地面擾動造成揚塵污染。氣溫轉暖后,對達到標高土地及時種植草皮或苜蓿等成活率高的植被予以綠化抑塵。對碧桂園項目嚴格落實24小時駐場監察制度,對施工道路不間斷進行灑水,作業面及棄土場采取噴霧、灑水等抑塵措施。
10月15日起,蘭州市區基本禁止一切土方作業,蘭州市大氣污染指揮部對各類建筑工地進行不定期檢查,蘭州市建設局將對揚塵污染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施工單位責令停工整頓,對3次發出整改通知仍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的,列入蘭州市施工“黑名單”。
除“冬至”前后40天以外,其余時段城區主干道及重點路段均要實行機械化洗掃。遇降雪天氣,各縣區要及時進行除雪作業,防止融雪產生霧霾天氣。
城鄉接合部加強網格化管理
近郊四區政府將重點對城鄉接合部、城中村落實網格化管理,堅決制止焚燒垃圾、枯枝落葉、使用有煙煤等行為。遠郊縣區要建立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禁止秸稈焚燒責任體系。
近郊四區積極推廣電爐,采用集中點火、分散取火、使用環保型煤等方式,嚴控各類市場小火爐燃煤污染;監督民用燃煤小火爐使用無煙煤或環保型煤;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在轄區制高點設置煙塵觀察哨,建立機動檢查分隊,做到第一時間發現燃煤設施“冒黑煙”和污染物排放超標現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查處。由市質監局負責,對城區內兩大煤炭專營市場定期抽檢煤質,抽檢數每月不少于總批次的25%,并在媒體公示煤質抽檢結果。
“冬防”期間取締所有露天燒烤,杜絕焚燒生活垃圾、枯枝爛葉等行為,并按照“禁煤區”有關規定,嚴查散燒原煤行為,嚴管各類市場的小火爐。
重點區域施行駐廠監察、駐區監測
首先,將加大城區三大電廠監管。自10月15日起,對甘肅大唐西固熱電有限公司、國電蘭州熱電有限公司和國電范坪熱電有限公司實行24小時駐廠監察;與蘭石化公司、榆鋼公司簽訂“冬防”責任書,并實施24小時駐廠監察;在空氣污染程度加重時,督促企業兌現承諾,降低5%-20%生產負荷,減少污染物排放。建立在線監控預警機制,在排污濃度達到臨界值前10%時提出和落實預警措施;督促三大電廠嚴格落實“冬季吃細糧”的要求,每周二和周五18:00前上報2次煤質檢測報告;對三大電廠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實行上限處罰。
對國控重點污染企業的除塵、脫硫、脫硝設施和工藝尾氣凈化設施運行情況進行每天不少于1次的重點巡查,對偷排、超排的一律實行上限處罰。以鑄造、建材、冶煉等行業為重點,按照“一廠一策”的原則制定監管重點和達標措施,每周至少檢查1次并實行周報制度。
設置降塵罐,對近郊四區揚塵污染進行量化監測,并每周上報監測數據;對污染嚴重區域和重點污染源周邊等敏感點位,自10月15日起繼續實行24小時駐區或流動監測,為無組織排放和偷排行為的處罰提供依據。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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