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一起戀愛糾紛引發的女友墜樓事件 男友因處理戀愛糾紛時方式過激存在過錯被判擔責賠償記者 金振華 鑫報訊 戀人發生爭執,女友賭氣回家反鎖家門不愿相見,男友追隨其后踹門進入不料女友半個身體已出窗戶墜樓身亡,面對這樣的悲劇該男友是否要承擔責任?昨日記者獲悉,該男友因處理戀愛糾紛方式過激,在女友墜亡一事中存在一定過錯,被嘉峪關市人民法院判決擔責,賠償女友家屬15%的損失費用共計5.9萬元。
女友墜樓身亡年2月3日凌晨2時許,嘉峪關市某住宅小區發生一起墜樓事件,一名女子從六樓窗戶墜落不幸身亡。而這名女子墜樓的原因在后來引起了一場生命權官司。2013年5月28日這起由女子墜樓引發的民案在嘉峪關市人民法院開庭。法庭上死者許某的姐姐表示,妹妹之所以墜樓身亡,和妹妹的男友黃某不無關系。2012年,妹妹和黃某認識并相戀,兩人感情一直不錯,可是2012年末,妹妹發現自己懷孕找黃某談結婚卻沒有得到肯定答復,失落之下妹妹選擇流產,這之后也和黃某的感情也產生裂痕。2013年2月3日凌晨,妹妹去酒吧找黃某但是發生了爭執,妹妹選擇回家黃某也跟了過來,可是在妹妹明確說出不想再見黃某,并且將家門反鎖的情況下。黃某卻依然追了上去踹門而入,結果妹妹半個身體已出窗戶墜落身亡。所以,妹妹墜樓結果和黃某的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黃某應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男友擔責賠償對于女友姐姐陳述,被告黃某在法庭上表示女友選擇自殺結束生命他也很難過,但是女友的墜樓和他沒有關系,女友姐姐的陳述也不屬實。不過基于兩個人的戀人關系,他愿意補償墜亡女友家人4萬元。法庭審理查明,事發當日,許某和男友黃某發生爭執回家后將門反鎖,明確表示不想見到黃某,黃某踹門而入時發現許某的半個身體已出窗外,此刻許某姐姐的男友沖上陽臺試圖挽救許某,但最終沒有成功。而本案焦點則是許某死亡的結果是否和男友黃某有關系,對此法院審理認為,黃某在處理戀愛糾紛時方式過激,對女友許某墜樓身亡有一定的過錯。但是許某作為成年人,在處理感情問題時不能理性對待,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應對其墜樓身亡的后果承擔主要責任。
近日該案一審宣判,黃某被判承擔責任,賠償墜亡女友家人各項損失的15%計5.9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