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酒駕后開著出租車上路,不料,卻將車開上人行道撞毀樹木。近日,河北交警大隊對該司機作出了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以及十五日行政拘留,并處伍千元罰款的決定。

今年7月12日6時許,皋蘭縣西岔鎮西岔村巴家坡一駕駛人肖某駕駛蘭州交通銀達出租汽車有限公司“桑塔納”牌出租轎車在佛慈大街由北向南行駛至“阿西婭“飯店門前時,將出租車駛入道路東側人行道,撞毀樹木,車輛受損。隨后,河北交警大隊民警勘查現場時發現,駕駛員肖某涉嫌飲酒后駕車。經甘肅金麟司法醫學鑒定所對肖某的血樣進行酒精含量檢驗鑒定,鑒定意見為:58.43mg每100ml。以上事實有血液酒精檢測報告及當事人詢問材料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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