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即日起至11月30日,蘭州市將重點對影響城市環境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氣和水污染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治理。
依據蘭州市政府下發的《2013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蘭州市將嚴肅查處影響城市環境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氣和水污染的環境違法行為。其中將加強對電力企業(包括企業自備電廠)燃煤機組除塵、脫硫、脫硝設施的監督檢查,依法嚴查擅自停運、閑置治污設施和超標排放污染物等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污染企業予以關停淘汰。廢水排放未達標或未達到環保要求的企業,責令限期治理,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務的,依法關閉;對造成重、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法定程序報批關閉。 其次,將督促各縣區政府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和工藝升級改造進度,加強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 .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監督檢查,重點查處擅自停用污水處理設施、不能正常運行自動監控設施、超標排放、非法傾倒污泥等違法行為,確保污水處理企業依法達標排放。
(責任編輯: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