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詐騙團伙10省區誆財100萬元
省高院終審裁定:兩主犯領無期徒刑,15名團伙成員獲3至15年徒刑
大西北網5月5日訊 據蘭州晨報報道:記者5月3日從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由該院一審審理的廖清爽、廖清潔、鄭建華等17人團伙電信詐騙案,日前經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并作出裁定,17名團伙成員的訴訟請求均被駁回,主犯廖清爽、廖清潔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他15名嫌疑人被判處3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自2010年6月以來,來自福建省的廖清爽、廖清潔、鄭建華等17名嫌疑人組成詐騙團伙,假借公安等司法部門或銀行管理員身份,向受害人群發虛假信息,以受害人銀行賬號不安全需要更換賬號為由,誘騙甘肅、青海、內蒙古等10多個省區市的100多名受害人向團伙指定的銀行賬號上轉移存款,累計作案80多起,詐騙金額達100萬元。嘉峪關市受害人報案后,嘉峪關公安局及時破案,先后在福建等地將廖清爽等17人抓獲歸案。
嘉峪關市人民法院2012年8月8日作出一審宣判,以詐騙罪判處主犯廖清爽、廖清潔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其他15名嫌疑人3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17名嫌疑人均不服,提出上訴。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原審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處刑及適用法律均正確,審判程序合法,各上訴人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于近日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責任編輯: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