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
甘肅省隴南市文縣石雞壩鄉新關村杏樹坪。
(2)建設內容及規模
本項目利用現有選礦廠,選礦能力480t/d,新建尾礦轉運庫、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等,采用兩段浮選工藝,對炸藥庫尾渣進行選礦回收資源;選礦廠主要由原料倉、破碎篩分車間、粉礦倉、磨浮車間、精金礦脫水車間、尾礦壓濾車間藥劑庫、生產用水儲罐車間等組成,工程實際總投資400萬元。
驗收單位:文縣新關黃金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蘭州天宇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驗收監測單位:中鐵西北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環評單位:蘭州天宇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二、建設情況
20025年1月,文縣新關黃金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委托蘭州天宇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編制完成《文縣新關金礦歷史遺留尾渣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同年2月24日,隴南市生態環境局下發《隴南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文縣新關金礦歷史遺留尾渣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隴環發〔2025〕14號)。
(2)開工與竣工時間
開工時間:2024年4月;竣工時間:2025年6月16日。
(3)調試運行時間
2025年6月18日。
三、工程變更情況
根據現場調查及建設單位提供資料,環評階段至驗收階段項目性質、規模、地點等均未發生變化;取消精金礦漿濃密機濃密工藝,作為事故池使用,浮選車間內事故池容積及數量變發生變化,未導致環境風險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職工生活區位置進行優化;尾礦轉運庫因地形限制面積占地面積較環評階段減小;各浮選藥劑單獨儲存,藥劑庫面積較環評階段增加;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工藝進行優化;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各車間內暫存后外售綜合利用,未單獨設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儲存間,對照《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項目不涉及重大變更。
四、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氣
破碎篩分工序位于半封閉車間內,主要產塵點設置集氣罩,配備布袋除塵器1套,顆粒物經集氣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塵器處理;尾渣裝卸及道路揚塵灑水降塵、建設封閉原礦倉并定期灑水、禁止大風天氣作業、及時整修運礦道路、控制車速、加強車輛保養和維修,運輸車輛篷布封閉苫蓋。
2)廢水
選礦廢水全部循環利用不外排;尾礦轉運庫配套滲濾液收集池1座,滲濾液收集后回用于選礦,不外排;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生產不外排;新建生活污水處理站1座,生活污水經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用于礦區道路灑水,不外排。
3)固體廢物
危險廢物:廢棄包裝桶(袋)、化驗室廢液、廢礦物油在危險廢物貯存庫暫存后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尾礦外運綜合利用;布袋除塵器收集粉塵定期排至粉料倉回用于生產;廢襯板每年更換一次,外售綜合利用;布袋除塵器布袋1年更換一次,外售綜合利用;污水處理站污泥全部清運至當地環衛部門指定生活垃圾處置場處置;場區設置生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運至當地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置。
4)噪聲
采用低噪聲設備;通過建筑隔聲及安裝減振基礎,加強管理等措施。
五、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效果
1、廢氣
根據現場監測,破碎篩分除塵器排氣筒顆粒物滿足《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20mg/m3,排氣筒15m,最高允許排放速率3.5kg/h);廠界顆粒物滿足《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周界外濃度最高點1.0mg/m3);廠界NH3、H2S和臭氣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無組織排放源的限值(NH31.5mg/m3、H2S0.06mg/m3、臭氣濃度(無量綱)20)標準要求。
2、噪聲
根據現場監測,廠界四周各監測點晝間噪聲最大值為57dB(A),夜間噪聲最大值為49dB(A),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晝間60dB(A),夜間50dB(A))要求。
六、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經調查與監測,工程廢氣、廢水、噪聲污染物排放達標,固體廢物處置合理,地下水質量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限值要求,TSP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限值(300μg/m3)要求,建設用地土壤各監測因子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表1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廠址范圍外農用地土壤各監測因子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15618-2018)表1中篩選值標準,均達到驗收執行標準,對環境影響較小。
七、驗收結論
文縣新關金礦歷史遺留尾渣綜合利用項目不涉及重大變動,建設、運營期均采取了有效防治措施,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均實現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固體廢物合理處置,未對外環境造成不利環境影響。對比《報告書》及批復意見,從環保角度看,環保措施基本落實,工程滿足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建議通過文縣新關金礦歷史遺留尾渣綜合利用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至滿20個工作日截止。
建設單位聯系人:鮑總
聯系電話:17793912499
驗收調查報告編制單位聯系人:常勛
聯系電話:18993033657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至建設單位或驗收調查編制單位,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
附件1.文縣新關金礦歷史遺留尾渣綜合利用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附件2.驗收意見及簽到表
附件3其他事項說明
附件1.文縣新關金礦歷史遺留尾渣綜合利用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附件2.驗收意見及簽到表
附件3其他事項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