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紀委通報9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條措施典型問題
元旦、春節將至,為進一步嚴明紀律,狠剎節日期間的不正之風,持續鞏固和深化作風建設成果,切實發揮懲戒警示作用,中共青海省紀委將近期查處的9起典型問題進行通報曝光。
省司法廳原黨委書記、廳長王勝德違規操辦女兒婚宴、收受禮金等問題。2015年6月,王勝德操辦女兒婚禮時,宴請管理和服務對象,并收受禮金共計16萬元;利用逢年過節、出國等時機收受禮金11.2萬元、2000美元。王勝德還存在其他違紀違規問題。2016年9月、10月,省紀委監察廳報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給予王勝德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受禮所得予以收繳,涉嫌違法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青海日報社后勤服務中心原主任張健違規報銷、設立“小金庫”、發放津補貼問題。2015年4月,張健與后勤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駕車到格爾木處理公務后,前往敦煌旅游并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住宿費等共計2168元。2015年以來,授意青海日報實業總公司出納將收取的12.04萬元物業費存入個人賬戶,其中6.7萬元用于就餐、購買香煙、手機等支出,3萬元由張健個人借出(2016年5月歸還);擅自從青海日報實業總公司經費中支出2.1萬元,給后勤服務中心3名工作人員發放電話費、交通費、值班費等;先后兩次組織后勤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等聚餐共計花費4901.6元;以購買勞動服名義,給后勤服務中心4名職工發放現金共計8000元。2016年11月、12月,青海日報社機關黨委報經省直機關工委批準,給予張健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青海日報社黨組研究決定,給予張健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西寧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交通局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卓瑪措、縣公路運輸管理所黨支部書記、所長鄒遠杰違規借車問題。2012年10月、2013年1月,卓瑪措、鄒遠杰先后借用大通眾幫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2輛越野車作為單位公務用車并長期使用。2016年10月19日,大通縣紀委研究決定,分別給予卓瑪措、鄒遠杰黨內警告處分。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中心原主任吳克林違規領取、發放津補貼、違規報銷接待費等問題。2009年1月至2015年12月,吳克林在州建設局領取工資及交通通訊費的同時,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中心違規領取交通費共計17700元;以“技術負責人津貼”、“績效(加班)工資”等名義,先后領取津補貼共計128918.5元;2012年至2015年,兩次向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中心職工發放福利共計192400元;違規報銷相關單位693087元接待費。2016年7月,海西州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吳克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2016年10月,海西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研究決定,給予吳克林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并免去其州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中心主任職務。違規領取和發放的津補貼全部予以收繳。
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扶貧開發局黨支部原書記、局長倉周加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旅游問題。2014年,共和縣在龍羊峽鎮查那村實施46.67公頃核桃經濟林扶貧產業發展項目期間,倉周加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帶領其親屬赴云南旅游,其往返機票、食宿等費用約1萬元由該私營企業支付。倉周加還存在其他違紀違規問題。2016年9月,共和縣紀委監察局報經縣委、縣政府批準,給予倉周加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撤職處分。
海北藏族自治州衛計委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5年1月至12月,州衛計委以職工慰問金、“國慶”值班費、水電費等名義,先后多次給州衛計委領導班子和干部職工共計23人違規發放福利64010元。2016年12月2日,海北州紀委報經州委批準,分別給予州衛計委黨組成員、副主任郭萬梅、褚進德,時任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工會主席吉漢文黨內警告處分,對黨組成員、副主任陳文杰予以誡勉談話。
玉樹藏族自治州曲麻萊縣政協違規發放服裝問題。2014年1月18日,曲麻萊縣政協主席會議研究決定給機關干部職工購置服裝,共計花費22436.5元。2016年8月30日,玉樹州紀委報經州委批準,給予曲麻萊縣政協原主席文新黨內警告處分。
果洛藏族自治州旅游局副局長扎洛接受他人宴請、違規旅游問題。2014年9月至10月,扎洛先后兩次接受工程承包商宴請,并在宴請結束后接受足療安排;2015年春節期間,扎洛接受工程承包商安排,帶領家人到九華山風景區旅游,并因病在合肥住院治療。旅游期間的食宿、門票、住院費及返程機票等共計1.7萬元由工程承包商支付。2016年8月、9月,果洛州紀委監察局報經州委、州政府批準,給予扎洛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
黃南藏族自治州同仁縣瓜什則鄉黨委原副書記、鄉長蘭卻加公車私用問題。2016年4月3日,蘭卻加駕駛瓜什則鄉司法警車回鄉途中,順路搭乘其妻前往保安鎮家中清理排水渠。期間,因水渠問題與鄰居發生口角并產生肢體沖突,導致雙方人身傷害,造成不良影響。2016年9月23日,同仁縣紀委報經縣委批準,給予蘭卻加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中,省紀委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切實擔負起作風建設主體責任,及時關注黨員干部隊伍作風狀況,緊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省政府21條措施和“四風”問題,研究制定改進作風的有效措施,強化干部的教育監督管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守監督責任,看住“關鍵少數”,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密切注意年節假期不正之風,對不收手不知止、頂風違紀的嚴肅查處并及時點名道姓通報曝光,真正讓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