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6月9日訊 近日,高速第一支隊韓家河大隊嚴肅查處了一起使用偽造大型客車行駛證案件,及時制止了一輛長期違法駕駛大型客車行為,消除了事故隱患。
5月25日上午,韓家河大隊民警在蘭州南收費站執行定點勤務對途經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甘肅嘉峪關國際旅行社旅游汽車隊所有的甘B05369號黃牌中巴車駕駛員李某出示的車輛行駛證有偽造、變造嫌疑,遂將李某帶回大隊進行核查比對。
經公安綜合應用平臺查詢,李某持A2A3駕駛證所駕駛的甘B05369號黃牌中巴車為核載20人的大型普通客車,但李某出示的行駛證卻顯示該車為核載19人的中型普通客車。李某所持行駛證為偽造變造證件證據確鑿。然而,李某一口咬定自己是第一次駕駛這輛機動車,對機動車行駛證是否偽造一事毫不知情。
隨后,辦案民警反復向當事人宣傳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性,讓其觀看交通事故警示宣傳片,談心交流,政策攻心。終于,在6月1日第五次詢問時,李某全盤托出事件的經過:李某并非第一次駕駛此車,在去年11月時不慎將真的行駛證丟了,通過街邊電線桿上張貼的小廣告花200元辦了個假的行駛證,同時將車輛類型改為中型普通客車。后來真的行駛證補辦上了,但自己的駕駛證準駕車型為A2A3,是不能駕駛大型客車的。于是就以僥幸心理繼續使用假的行駛證,并與車主訂立攻守同盟以躲避法律制裁。幾日來,經民警勸說,李某最終忍受不了內心的煎熬與折磨,向民警供述了事件的原委。
6月1日,韓家河大隊以“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行駛證”為由報請蘭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批準對李某行政拘留七日并處罰款4000元,駕駛證一次記12分;同時以“駕駛其他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為由,對其罰款1000元,駕駛證一次記12分,其駕駛證被降級處理。在辦案過程中還了解到,該車登記單位甘肅嘉峪關國際旅行社旅游汽車隊已撤銷,未辦理過戶,實際為個人經營。車輛使用性質為非運營,但實際從事出租旅游業務,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交警提示:對心存僥幸進行交通違法的駕駛員,請摒棄僥幸心理,敬畏生命、敬畏法律,安全駕駛、文明出行!
(責任編輯: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