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4月8日訊 犯罪嫌疑人哈某吞食異物后,在公交車上實施扒竊,來逃避警方處理,讓他萬萬沒想到的是,蘭州警方依法嚴懲,將其刑事拘留。同時,蘭州警方表示,對那些作案前后故意吞食異物逃避法律制裁是犯罪嫌疑人“零容忍”,絕不姑息遷就。
4月2日19時許,在五里鋪58路東行公交車站,哈某扒竊一名乘客上衣右口袋內現金14元時,被交通治安分局西關什字交通治安派出所巡邏民警當場抓獲。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哈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同時,他告訴民警,自己肚子里異物,是幾天前吞服的。民警立即將其送往醫院進行檢查。經查,發現嫌疑人下腹腔內有數枚大頭針,有透明物包裹。據醫生診斷,嫌疑人吞食異物已超過24小時,異物尚未對嫌疑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脅,可以采用自然排泄將異物排除體外。
哈某系扒竊慣犯,曾因盜竊被公安機關屢次抓獲,但均因體內有異物被改變執行強制措施,之后,嫌疑人不思悔改,繼續進行扒竊作案。為了徹底打擊嫌疑人的囂張氣焰,凈化公交線路治安環境,確保廣大市民乘車安全,經請示,由市公安局協調,于4月3日凌晨,由看守所對哈某收押,執行刑事拘留。
據民警介紹,近年來,一些違法犯罪人員為了逃避警方打擊,往往采取“苦肉計”,在作案前后吞食異物,遇到民警抓捕,就拿體內有異物為“擋箭牌”,公安機關改變執行強制措施,這便成了他們逃避打擊的“護身符”。但這一次,交通治安分局以案說法,正式告誡那些屢教不改,妄圖吞食異物逃避法律制裁的扒竊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會從嚴從重處理,決不手軟,決不將這些人放虎歸山,繼續為非作歹,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全力維護社會治安持續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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